交通部98.07.03交路字第0980040138號書函
交通部71.05.17交路字第11583號函
右轉彎車應注意,有無?騎車特快,遠超過其他機車車速,硬擠企圖右邊超車,明知道你要轉彎,他還要擠看看
汽車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之嫌
機車與前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與試圖不當右方超車...(在前車已打方向燈並右靠轉彎動作時,機車應注意前方車況而未注意,並未保持安全距離
機車車速遠超過你,所以才能有右方超車說法,你已進入轉彎動作,機車應該要左邊超車,而不是右邊硬擠
鄉土說法..我明明早早就要打方向燈要轉彎了,騎車的硬是要擠看看,機車騎快反應空間不夠,加上硬擠
汽車鋃鐺被擊落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
記住...行車紀錄器確定讓多方確定對你有利,再交出去...千萬記住
這是一個恐龍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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