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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對方獅子大開口

樓主給你參考,
本人之前曾經出過車禍,
在十字路口,我方是主要幹線,對方是支線,
我方開車在中線處將對方騎摩托車撞倒,對方左腳骨折,
對方無工作,無薪資證明,
我方有保強制險,
最後含保險我方總共賠了20萬元!才把事情解決!
weiting650 wrote:
去年年底家人與人發...(恕刪)


36w還行啦 骨折耶…

如果我被撞倒手骨折,36萬我都覺得不夠…
老了以後有傷都不太好過,這筆錢我也會算進去的

反正對方很硬的話,樓主只有兩個選擇…付錢了事或是給法院判

怎麼好像很多人都沒保險呢Orz
說真的也不多,不然你去躺在那骨折看看,妳會不會要30幾萬?骨折後續是有很多未知的後遺症,你以為隨便傷口復原就好了?本來他可以輕鬆搬東西,之後的日子可能會變得不輕鬆,對方開這樣等於就是跟你買斷和解,之後他有怎麼樣他也就是自己承擔,不過價碼看跟他談談打個八折之類的。
weiting650 wrote:
去年年底家人與人發...(恕刪)
勞動損失,可以請他提供依據,薪資多少,醫生建議休息多久?
醫療費用,請他提供依據,看病都有資料,這個騙不了人,可以再增加來回車資,如果是長久性的(需要復健,有後遺遺症的),那就繼續加,通常撞人的都會盡量談定一筆金額,以免夜長夢多
車損,請他提供依據,不用解釋了吧

然後全部加起來在增加你的誠意,差不多就這樣了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比較好奇,如果今天立場互換,樓主覺得多少和解才合理?
給樓主參考 本人以及朋友經驗

對方左轉車 撞我直行車
下巴逢六針 車損3萬
車損+賠償 = 8.8w (對方有第三責任險)


朋友經驗
對方追撞我朋友(大學生)
左手骨折(半年) 車損一萬
車損+賠償 = 21w (和解後)

weiting650 wrote:
首先謝謝大家的指教
不過也請大家不要在不了解狀況下輕易地說人是三寶
家人領照三十多年,第一次發生這樣的車禍,難免都有不小心的時候就成為三寶?
當時的狀況我們並沒有擦撞痕跡,老實說到底是我們擦撞或是他自己受到驚嚇而跌倒這也很難判定
再來,我不知道是我沒有表達清楚還是各位看得太快
事發半年至今我們已經去了很多趟想談和解
是對方從一開始就拒絕談和解,最後一次我們開給他的金額他沒有說不、也沒有接受,還要我們回去估算強制險可以理賠多少再談
結果我們請保險公司估算好強制險的金額,也跟她說我們願意另外賠償多少,當下他也沒有拒絕
我們離開後,馬上打電話謾罵我們的保險員
請問大家,難道要下跪道歉才是有誠意的做法嗎?
我相信發生事故沒有人願意,大家肯定也說活該沒買第三責任險
但是身為人難道就沒有犯錯或疏忽的時候?大家非得要用這種批鬥的方式來酸人嗎?
我已經澄清過好多次,我們並非無誠意解決,而是家裡經濟狀況無法負擔這樣的賠償金
如果可以,誰不想花錢了事

最後,我只想說,很多人的發文並不是想要討拍或是博取同情,更多時候需要的只是一個建議。
總之謝謝大家的各種指教,我們心裡也有底了
以後若非必要絕不會再發此文討罵了


家裡經濟狀況無法負擔這樣的賠償金

那就把當初的事故車賣掉變現不就負擔得起了?
不能沒車?這就是撞到人的代價,沒辦法 這個這會就是這樣
但是身為人難道就沒有犯錯或疏忽的時候?
大家非得要用這種批鬥的方式來酸人嗎?

看到這句話才讓我想起 當時我車禍後 我的主管也是一絲同理心都沒有的說

"從外觀上判斷"沒有失去行為能力","四肢健全!好手好腳!",所以請假的理由不成立"
"因為出事後受傷的不是我本人"

從那之後我就對人性失去信心了 呵呵

供您參考,您覺得撞成這樣要賠多少?

weiting650 wrote:
首先謝謝大家的指教...(恕刪)


到底要怎樣轉才能撞到機車待轉區...
機車停止的狀態下,嚇到自摔手骨折
你都沒想過你講的話符合邏輯嗎?
我是覺得行車紀錄器PO上來就一翻兩瞪眼了
也不用跟鄉民爭辯這麼多
含強制險36W我覺得差不到哪去,也不知道他的骨折是閉鎖性骨折還是開放性的
還有後遺症等等症狀

真的等到上法院就知道怎樣
薪資條 就診紀錄 都要一一核銷,請他拿出收據
但等到人家告你刑事是不用坐牢啦,還可以讓你易科罰金
罰金網路上都有案例你可以算一下
我是覺得不會便宜到哪啦

還有版上一堆人講的好像加保第三強制險就無敵一樣
那個也都是有上限額度的,
以為人家開多少賠償金保險公司就幫你賠多少喔?
人家覺得金額不夠還是要上法院的
而且真的讓你出保,隔年你的保費還要被強制提高

還是老話一句 小心駕駛
還有行車紀錄器貼上來看大家就知道是非對錯了



1.這件車禍中,你有完全的肇責,對方又受傷骨折;再怎麼說也是你理虧,所以對方開口賠償36萬元,這個金額並不是獅子大開口!如果你是對方的話,你會要求多少賠償金呢?
2.如果對方提告刑事傷害身體告訴的話,你又不和對方和解的話,肯定會被判刑,結果是你不僅要負擔民事賠償,又要負擔刑事罰金,所以上法院的話,對你未必是有益處的!
3.如果你想解決問題的話,請第三方出面去和對方談,我覺得會是比較好的處理與解決問題的方式。
William澈 wrote:
能開車卻連38萬都拿不出來?


插個花問一下,無關主題也沒惡意...

看了幾篇都有寫"能開車連38萬都拿不出來",請問是依據甚麼呢??

想不太通其中的關聯性,很多人有開車存款也沒38萬...

那騎機車基本要能拿出多少?騎腳踏車基本要能拿出多少??

溜滑板的基本要能拿出多少?走路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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