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r1234 wrote:
我不是來嘴砲你...(恕刪)
小环子 wrote:
那可能是你社會經歷...(恕刪)
我已經快50歲了
才會說沒差
像我爸以前遛狗都不牽繩的
我都跟他說狗咬到別人可能會被告了
他都跟我說我都退休了我也沒有要去大公司上班我怕她告嗎
你懂嗎? 有沒有差是看每個人的狀況不會都一樣的
我工作穩定公司只看業績. 我業績能交差公司哪管你私人跟別人車禍這種小事
就算我有過失傷害有差嗎? 你覺得有差不代表大家都有差
撞到人賠錢天經地義,該保的險我一個也不少我怕不夠賠還加保超額險1000萬
只是如果你明顯出來要敲一筆的那我也不會隨便跟你妥協
只要法官認為我就是要賠那麼多,我二話不說賣房賣車借錢也賠給妳
假如說易科罰金6萬好了. 法院最後判賠對方4萬. 可能我最後也是付了10萬
但最少不是給對方敲竹槓讓他爽爽拿10萬. 我有6萬是繳給國庫但我也爽
重點這才是正義. 不是妳一點小傷就可以隨便開口10萬,20萬的
我以前的一位朋友的母親騎機車跟VOLVO擦撞.他只有黑青
結果跟人家開口15萬. 說甚麼要買龜鹿二仙膠補筋骨甚麼的. 對方怕事也是乖乖買單
請問只有黑青跟妳要15萬妳會陪媽?
Prada1024 wrote:
只是看醫美可能連保險公司也不會理賠吧
或許說買除疤的藥或是美容貼布還有可能理賠
...(恕刪)
錯了
只要有單據列出(因這事故所導致),保險公司一律理賠
還有...醫美這詞是近年來才出現的,以前都是稱作整形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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