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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自摔卻被對方提告??!!各位幫忙評評理 5/14更新

沒有發生碰撞,不代表不是主因。

https://news.ftv.com.tw/news/detail/2017911S08M1

但對方告的這件事完全跟樓主毫無關係!!!
如影片,您也讓讓給對方了,對方當時因為車速慢,左腳當時還有離開腳踏板,
對方是您已經讓他先過了,他繼續往前騎,然後再向右方傾倒摔車,
這到底關您什麼事???
那傢伙真的很莫名其妙.....建議您之後提誣告,讓他花個1萬和解也爽!!
懸崖小闇 wrote:
說對方對我提出肇事逃逸以及過失傷害罪

過失傷害不可能成立 因為樓主無違規 連未注意車前狀況這天條都沒違反

肇事逃逸有一瞇瞇機會

要看喇叭聲是否跟阿寶摔車有相當因果關係

但看影片阿寶應是聽完喇叭聲後直行一段才自摔

因此我認為兩罪都不成立


這分明想製造假車禍真詐財的手段


故意撇過去要讓人家撞的吧

今天是樓主開太慢

他只好自摔

是我早撞上了
撞都沒撞到何來肇逃,這告不成的
大概賭你沒有行車紀錄
不過突然從兩台車中間的視覺死角出來(安全駕駛待教育)
說真的..還好樓主沒搶快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上述偵查不公開的細...(恕刪)




如果樓主以為拿影片,就可以爽爽等不起訴,

那我建議樓主出庭前,燒香拜拜還比較有用!

如果樓主真的不想被起訴,

想想各種問題,要怎樣解釋,

才能讓自己以

不知對方摔車,沒有看見對方............

來著手!

因為你看見車禍當下,你就知道摔車不是因為你(樓主),

如何證明?

以上是我建議!

不再回覆!




#39樓不是說不再回覆了 我還以為那篇文是整棟樓最正面的一篇

沒想到你....食言而肥

電玩肥宅
不知道有沒有人跟我一樣
覺得比較像假車禍真詐財
廠廠...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對方告你肇事逃逸,90%是會起訴!
建議您去問律師,
因為不管你是不是這件車禍的肇事主因(按喇叭、沒有碰撞),
但是他會出車禍很明顯就是因為你!

肇事遺棄罪恐違憲 4法院法官聲請釋憲

文章 wrote:
台東地方法院發言人庭長王麗芳表示,肇事遺棄罪中「致人受傷」部分,不論被害人所受傷勢是否嚴重?當下是否其他人在場?以及行為人是否肇事主因或是被害人是肇事主因,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無衡平機制,有違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

肇事主因誰來認定?當事人當下就可以判斷?法律的幹話...也真不少~~

說話大聲,對方嚇到,算誰的?


((你靠近我就是騷擾了,更何況還把手放我肩上...))

感覺跟"性騷擾"很像~~我認為被騷擾,就是性騷擾!...同樣我被嚇到就是嚇到,沒有客觀標準,你被嚇到別人沒被嚇到,沒有標準法律該如何執行?
樓主可以主張是在對方突然從休旅車後方竄出(視線完全被擋住)
因一時驚嚇及情急才按喇叭,這只是本能反應動作,無故意或過失問題
加上當時行車速度不快,也無超速問題
也沒有任意變換車道或其它可能構成肇事責任之違規要件
因此本身即無過失或違規責任需要承擔
自然也不構成肇事後逃逸的動機

其它細節建議樓主可以直接找免費法律咨詢管道請教一下



樓主若經濟還OK,建議就當做功德,幫對方買一副耳塞和輔助輪.
讓他告啊 記得反告誣告....這年頭, 什麼狗屁事都有, 真是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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