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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慢車道若有違規停車,機車騎士請跟在後方停等,切勿因為慢車道有違規停車而繞行到禁行機車道,以免被檢舉


挨踢人 wrote:
汽車還是可以走的


可以走(O)
可以停(X)
如果真的是展哥檢舉......
現在真的要肉搜不是不可能......
還有被檢舉的車號...
其車主或許也有上01........
真要這樣搞下去.......
或許最後就像CC油電哥一樣被肉搜出來......
挨踢人 wrote:
最右邊的不是機車專...(恕刪)
不要被優先兩個字騙了,正確解答是大型重機和四輪以上汽車都不行,google關鍵字有相關案例和新聞。
其實樓主的重點很明顯,就是凸顯台灣很多標線劃設不合理與窒礙難行,或是理想與現況脫節。
比如馬路上常會有雙黃線或雙白實線,如果路邊停有車輛,而道路又狹小,汽車不是也都跨越來通過,難道停在後面等障礙排除嗎?

挨踢人 wrote:
最右邊的不是機車專...(恕刪)


機車優先就是機車行駛了,汽車行駛寬度不足兩邊壓線不違規嗎?

汽車只有需要跨越的時候才能借道但還是一律禮讓機車,所以才說市機車優先,若汽車行駛在上面不但壓線違規遇有機車還是要讓道啊~

所以汽車開在那邊有意義嗎?

真的發生事故就知道了。
檢舉達人矯枉過正惹民怨

真心希望警方也應思考開罰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例如此例,應考量交通尖峰時間,騎士想閃也閃不
開,並非惡意違規-騎到汽車道,且無造成立即交通危害,或許能放寬執法標準,不要造成民眾
申訴困擾。
.展哥. wrote:
前幾個禮拜檢舉機車行...(恕刪)

台中人看到這種路很想笑

兩個車道竟然都劃禁行機車

那右邊是不是該改為機車專用道呢?

賴神真的是很神奇


哦對了,我開車也騎車
謝謝你。
完全突顯了現行法規有多智障 ^_^

RX78NT12003 wrote:
如果真的是展哥檢舉....(恕刪)


第一頁不就已經肉搜出來了?

不是不到 時候未到
你為什麼不檢舉違規停車??
.展哥. wrote:
前幾個禮拜檢舉機車...(恕刪)
我是很贊成針對嚴重的交通違規要有檢舉獎金的~
尤其是紅線、路口、併排及佔用道路的嚴重違規停車!

我曾經因為有小黃在路口右轉專用道上停車(還是併排)載客上下車而被擋在後面,我等了好一會兒,也不知何原因小黃就還不開走?
於是我就看左側無來車從小黃左側繞過要右轉~在超過小黃要右轉之前除打右轉燈外,還輕按了一聲喇叭提醒小黃我車子靠近過來要右轉。

結果就在我轉到一半時,小黃突然起步撞到我的右前門!
結果,警方判我全責,除要賠小黃修車費外還要賠營業損失!

警方說,因為我未依右轉專用道右轉,所以沒有路權,所以判我全責~
我問說:因為小黃違停右轉專用道路口,所以我才會從左邊繞過要右轉。
警方回:這樣也不行,你就是要停在那裡等前車行駛離開你才能右轉!
我又問:如果有車輛就一直停在那裡都不開走,那我們就只能等,不用右轉了?
警方回:沒有人會在路口停車!

沒有人會在路口停車? 好個雞同鴨講...呵呵,我認了~
以後只要有拍到車在路口車道上違停的,那怕是臨時載客停車,一律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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