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7老頭 wrote:
我常看到車上有放身障...(恕刪)
QQ哥 wrote:首先,我想拜託這棟樓的每一位
我第一句就說沒放殘障卡不對了
有問題嗎?
我只是認為樓主不應以外表來判斷這人是否殘障
至於殘障人士沒放殘障卡停車我也認為不對
"身心障礙者"和"身心障礙手冊"是現在的法定用語
人您可以簡稱身障者或者行動不便者也行
若您覺得那個人外觀不符"身障"或"行動不便"
就請您擔待點多打幾個字"身心障礙者"
物您可以簡稱"身障手冊"或是"手冊"
不要殘障殘障的稱呼
法律上不是這個名詞也不好聽
請設身處地的想一下,若您是當事人會希望別人叫您"殘障"嗎?
這種20世紀不合時宜的稱呼就讓它過去吧!
我要說的是放手冊的規定本身就有問題
以前是由各縣市政府發給停車證
而且甲地發的停車證乙地還不見得承認
現在更規定要把身心障礙手冊留車上
請各位想想
您願意把自己的身份證留在車子裡給不認識的人看嗎?
身心障礙手冊正面揭露的個資比身份證正面還要多
為什麼身心障礙者必須把自己的個資公開給路人看?
這項規定本身就不合理
過去政府浮濫發出太多不必要身心障礙手冊
如今卻用這種方法來懲罰真正身心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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