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chrotal wrote:
讀書要仔細,您沒看到...(恕刪)
我以為只有我看到,我已經請他要寫過失殺人就寫吧!
他有天會不會想,我怎麼考那麼久都考不上啊…





kazamisa wrote:
說對了
國道二號
只有機場出入口端到大園
跟桃園入口端有盲灣且一段無路燈設施
其他路段全是直線或視野清楚
statistic.stat wrote:
請問您是如何讓檢察官不起訴的呢?
朋友也有遇到這類的事情
結果是過失致死
e1299129 wrote:
刑事沒刑責,不代表不用賠錢阿...還有民事...
你可以說你不是故意撞死/壓死車主,所以沒刑事責任,但事實上就是你撞死/壓死車主,所以你還是有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