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就是利用路肩超車啊~~很多樓上前輩都講了...不過我另外想請教各位!!像國道一號99公里處的新竹系統交流道(與國道三號相接的)他接國道三號的北上、南下分屬不同匣道,從國道一號北上時,會先遇到要匯入國三的北上出口,相隔約500公尺後才是要匯入國三的南下出口..而我上週末六點多,路肩有開放限出口小車,但如果我要接國三南下的話,必然會切回主線再到南下出口,運氣不好的話是不是就會被檢舉!?(當天我只能先切出去北上出口,再下交流道南下了…)
超車是指:你本來跟在A車後面,想要超越它而變換車道然後再切回A車前面。若你本來在他右側,要開得比他快或慢是你的事情。這樣怎會大家的速度都一樣?至於為何要規定左側超車,我猜想應該是因為左邊視線死角較小的關係吧,這也是為何高速公路規定最內線車道應保持為超車道,因為最內線也沒得超了!jean3760 wrote:高速公路不能右側超車的話台灣就沒有龜車這名詞了喔大家速度都一樣,哪來的龜車
burney wrote:民眾檢舉,但是還是...(恕刪) 因為檢舉你的人不爽你為了超車切到他前面又切回主線道,讓他踩了一下剎車,這樣切來切去,他當然不爽,更何況你從他左邊切進來,他更不爽,再加上你用路肩超車,他就檢舉了
burney wrote:民眾檢舉,但是還是...(恕刪) 又在01學到一課,趕緊作筆記感謝樓主的犧牲,為高公局作宣導,還捐獻國庫4000元 (之前還真沒聽到高公局宣導過:104年7月16日起,所有路肩通行,都只限駛離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