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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20車禍行車紀錄肇責比例、路權、交通違規、法律途徑相關問題

版主當下没報警,對方就不算肇逃.

以影片來看,機車是違規,但和肇因無關.

我認為,汽車佔肇責100%.又或許可以降到80%.

完全看不出機車有"突然衝出讓汽車來不及反應"的情況.

我個人認為,汽車完全没注意機車,或是看到了仍然不禮讓.

機車違規是一回事,和事故無關,最多吃罰單而已,要求償的話,應該是汽車賠機車.

有違規才有所謂的肇責 ~ 哪有什麼頂多吃罰單但沒有肇責這種事
機車是轉彎車 所要付出注意的義務比直行車還大
再來就是 逆向 或是 搶快左轉的問題
機車的肇責比汽車大才對
汎古實業 wrote:
版主當下没報警,對方...(恕刪)


這位大哥,肇責100%或80%不是你看了說的算...

車禍是由各縣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會依據警察繪製的「事故現場圖」及行車紀錄器等影像證據去判定肇事責任

如果雙方違規事證不明確或是都有未禮讓的情形,事故撞擊點就會影響肇責判定

影片看起來是機車去擦撞汽車,而不是汽車的車頭去撞機車屁股,就算警察認定機車無違規事證,機車的肇責應該會比較重才對!

xtc-team wrote:
就影片上看來1)我...(恕刪)


樓主
我查了一下街景
在美國
你穩贏的
因為對方路口有停車再開的標誌
這是台灣人經常忽略的規則


Monster696 wrote:
告對方肇逃,可是對...(恕刪)


所以前面不是說了
已經提民事訴訟了

以刑逼民 告對方肇逃 這都是還在考慮階段時候的想法 你到底是那裡有困難?
國小老師跟眼科醫生你自己選 看是要幫你介紹哪個

不過腦殘無恥兼玻璃心附帶水腦症這種沒辦法醫治的 我就沒辦法幫你了 慢走不送 以後記得不要看到你的智商無法理解的文就亂回覆 省的自取其辱.....

汎古實業 wrote:
版主當下没報警,對...(恕刪)


前面有提到
我的車行車紀錄器是裝在前擋篇上方位置
當下實際視角我是被對向的計程車擋住沒看到機車的

所以您的意見我尊重但是不認同

世界上有人會看到還故意撞上去的嗎 我是不太認為

我今年38歲 18歲考到駕照開始開車 車齡才20年而已
這台車去年6月底購入 到這個月開快5萬公里 也沒多久 您可以參考看看囉

影片一開始的那台機車也是 先逆向再左轉 未達路口中央即行左轉 搶快侵犯對向路權

台灣這種騎車的真是一大堆 全都是錯誤的三寶騎乘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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