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itofu8717 wrote:其實不用長篇大論,一個很簡單的道理:任何道路一旦專供汽車行駛,也就代表容易塞車。
建議爭取支持重機上國道的大大們,應該把重點放在
1.人(解決路上三寶與神風特攻隊出沒的問題)
2.惡法 (肇事就肇事,受害者哪還有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問題)
這樣應該會有很高的機率可以成功
如果上面的問題沒解決,大概很難得到支持,也不用那麼辛苦
提了很多反證...(恕刪)
汽車能共享國道,那就跟能共享省道一樣,能減輕道路負荷,達到汽機車雙贏的結果。
為何省道或替代道路,在尖峰時刻就是沒有國道那麼塞車?正是因為「國道上全是汽車,再多線道也不夠用;省道上有機車減輕道路負荷,再怎樣都不會像國道塞車那麼嚴重」
現在就等哪天交通官員懂了這道理,大家才會發現過去國道給汽車專用有多白癡!
robuni wrote:
重機可以上快速道路...(恕刪)
不要講的好像重機上國道只是為了要舒緩塞車這麼偉大...
小弟相信守法的人居多(不論汽機車)
但普遍台灣人的駕駛觀念就是不足(想鑽就鑽,想切換道就切)
也不用扯甚麼路權,因為在駕駛觀念提升之前,我就是反對重機上國道
你自己都說國道須維持較高速度行駛,發生事故時,你覺得低速行駛的省道(開放型)比較危險??
發生同一個事件,例如經過高架橋下方時,有一小塊水泥塊掉落,同樣落在機車上,你覺得時速100公里的重機危險??還是只有騎60公里的機車危險??
我只能將你所謂的開放型道路比封閉型道路危險,當成是在講發生事故的機率!!畢竟開放型道路的變數一定比封閉型的多,所以較容易發生事故!!
高速行駛下,可視角度是會變窄的,一台重機的寬度一定無法比一台小客車寬,有時變換車道連車都沒看到了,何況還要注意重機!!
就像上面有人說的,重機這樣的載具上國道是不安全的,別再說歐美國家!不好意思,你身在台灣,就得遵守台灣法律,
台灣現行還是無法支持重機上國道,我想如果交通部現在全面開放重機上國道,抗爭的場面應該比現在更浩大了!!!!
重機車友最常說:國外可以為何台灣不行,那我們以較積極的方式(當然不是騎上國道),由團體內有法規知識的車友,找立法委員以外國法規為根基,共同修改以適合台灣現行道路使用的規範,再送立法院審議。
目前重機車友僅抓著民國100年通過的法案,但法案內容就只有說紅牌可以上國道,其他不是模擬兩可就是根本沒有規範,
現在四輪恐慌的是,如果有什麼意外,責任無法釐清,到時候要賠錢又要關那不如不要讓重機上來。
以下是擷取我車友所發表的內容,以此為例
所謂的鑽車,常見3種,第1種是行駛於高速道路的路肩,第2種是行駛於兩車之間,第3種是正常車距下的變換車道。路肩是緊急車輛行駛的,這沒空間,行駛路肩絕對是違規。
正常車距下超車(就像一般汽車與汽車間的超車,打了方向燈,保持了車距,這個也不叫鑽車).。
最有爭議性的是兩車間的超車(也是一般汽車駕駛人最痛恨的), 在美國的法令是這麼訂的,時速低於25英哩以下,機車是可以行騎於兩車道之間的(時速也低於25英哩), 高於25英哩以上是違規的,台灣沒有這樣的法條規定(因為不好認定速度),。
機車實現了它體積小的便利性,將空間讓給汽車使用,而不造成塞車,至於高速時的兩車道鑽車,這肯定要罰的嫑嫑。
國外連鑽車都定好規則讓騎士遵守,有了規範,就不會有“鑽了要罵,不鑽也有話說的四輪嘴臉”的狀況發生。
如此社會觀感良好,不會造成對立,四輪二輪有交通規範可以依循,若有事故容易釐清責任。
雖然修法時間也許曠日費時,但是只要邁開第一步就是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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