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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能檢舉??也能開單??


roland_yu wrote:
比較難的是如果我排的比較後面,是很難錄到對方轉彎的過程,另一種如果我排在前面待轉虛線,對方通常會直接停在我右邊或是直接越過虛線停我前面,這樣是否能有足夠舉發的證據...(恕刪)

排在比較後面的情形就放寬心
當作沒看到會比較好過
轉念吧,也許路不熟不知道要轉

第二種情形
排在前面待轉虛線,停在右邊
或直接越過虛線停前方
只要你有紀錄到
你自車進入待轉虛線過程,
在轉彎後能紀錄到對方車牌
都能構成成單的條件
看員警要不要成單而已
如果堅持己見不打方向燈也是可以再試試,只是應該會有收不完的紅單,就算要每件都申訴也是很累人的,不打方向燈就要看是錢多還是時間多,不過也有很大的可能是花時間申訴還被駁回的情況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四十八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
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
內側車道。
cch_hans wrote:
正義魔人們,是哪根筋...(恕刪)

看來樓主在駕訓班學的似乎都忘光了,你應該知道在駕訓班場地內練習時,教練都會跟你說你只要有轉彎都要打方向燈,很顯然只要是有稍微轉彎的幅度你都必須打方向燈

而且路上也明顯劃出左彎的標線,樓主你自認為你行駛的車道是不用打方向燈,但路上標線已經畫出左彎當然就視同轉彎啦~

我支持你申訴,這是你的權利,但不要去怪什麼正義魔人,他們檢舉的目的是一定有它的正當性~

很顯然臺灣駕駛訓練制度真的問題不小,早早就說過了。
在駕訓班教練都不教駕駛的安全觀念,而都只教怎麼最快通過考試的方法,難怪很多考生拿到駕照後上路還是馬路三寶,因為只知道開車的技巧而不知道開車的觀念,導致現在一堆行車糾紛或是違規一大堆
滿扯的
cch_hans wrote:
正義魔人們,是哪根...(恕刪)
相較於之前明顯跨越雙白線卻不予舉發
這個卻快速成案
突然對於台灣的交通有點淡淡的哀傷
cash_hsu wrote:
看到樓主的發文我強烈...(恕刪)

現在人何止方向燈選配,連左右後照鏡都是選配
左轉本來就要打方向燈,無關乎是否走在左轉到啊!!!!!!

tokikawa wrote:
相較於之前明顯跨越...(恕刪)

變數就是
承辦員警、錄影清晰度、錄影過程、號誌變換等等
看開一點囉
給對向車道的看啊,對向車怎麼知道那一線車道是不是只能左轉。如果是右轉道不打還免強ok,左轉不打燈完全沒有理由,當然應該無論如何都打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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