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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警察局說這件檢舉不成立...?!


myfreelysoul wrote:
哈哈
不怕您見笑 只是我已經執行過了喔
我又不是腦補魔人 還想像的出當下的心情和感覺喔
但我最近可能比較乖啦 都沒有收到罰單
想說大大好像對身為檢舉人非常自豪
對自己的行車標準應該非常高
這麼有自信應該可以接受檢驗吧
反正不違規就沒事啦
(有沒有很跳針?但通常檢舉魔人就是只用這一句回應所有問題喔XDDD)

難道您又只是一個嚴以待人 寬以律己的.......
如果真的是這樣
那我對您真的是 太 失 望 了

期待魔人們也能嚴以律己的那一天到來唷
:) ...(恕刪)

哪有
哪會身為檢舉人而自豪
檢舉人在台灣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耶

當違規人比較自豪啦
還可以嗆警察
新北市板橋還有人拿刀砍警察耶

pafupafu wrote:
呵呵,

你自己說要搜集行車紀錄器兩三個月找到檢舉人的車牌,車型和出沒地帶的呀

怎麼現在變成和檢舉人要車牌號碼和出没地帶啦??

這樣髮夾彎,縮水,打折偷懶不好哦 :D

靠自己最好,怎會剛剛的霸氣,瞬間變成低聲下氣和檢舉人要資料呢:P

支持你加入檢舉行列,不管動機為何 :)

男子漢說到要做到,呵呵
...(恕刪)

要求求人家給他資料還蠻可憐的
反正天天檢舉就對了啦

有人天天害怕被檢舉
有人天天檢舉別人

開心就好呀

silviarb26 wrote:
這警察在幹小
浪費納稅人的錢是嗎
高興開就開
不想開就不要開

1999投訴下去了

就是有這種警察
放縱這些愚蠢自以為是的人
...(恕刪)

真的
一語中的

xyzsaeba wrote:
直接將案號、處理結果及疑問轉至警政署信箱,即可知道處理是否合理,那些成天酸檢舉人的人那麼期望自己的親朋好友有一天被違規垃圾害到死殘是他家的事,不需要跟這些講太多。...(恕刪)

真的
遇到這種
轉署長信箱就對了啦
會告發的99%就會告發了
不會告發的
你轉到總統那邊也沒用

至於那些酸檢舉人的
呵呵
看多了早就習慣了
要酸大家一起來酸
你可以酸檢舉人
我也可以酸違規人阿

言論自由囉


pafupafu wrote:
的確是蠻累的,因為台灣違規一大票呀,哈哈

一個交流道,就一堆插隊車都不排隊,從槽化線前才要插進去,呵呵

不過當接到警察回覆"開單舉發"時,就突然不會累了:P...(恕刪)

真的
最近收到很多56條2項併排停車開罰2400元的回覆
看到精神就來了

愛情玉手 wrote:
其實大大你不用這麼生氣,
我只是比喻。
人民生活在這個國家本來就應該遵守這個國家的法律,
而你人在公司上班,不就是應該只能做上班該做的事嗎?
尿尿應該不是上班該做的事吧?
但公司是有人性的,
知道人一定會要尿尿,
就也不會計較你尿尿浪費掉多少上班的時間囉!
你說對嗎?...(恕刪)

可以從你先做起阿
上班不要尿尿呀
加油

pafupafu wrote:
我只看到他覺得蠻有趣的,並不覺得他生氣,呵呵,別擔心 :P...(恕刪)

真的很有趣
好玩就好啦
這邊我都當笑話版看
看完笑完以後
繼續檢舉囉

bingohuang wrote:
承辦人 眼睛業障重

有老花、眼鏡度數不夠


遇到這種事,正義哥們只會越來越無奈

最後,社會越來越亂

來組個正義聯盟吧...(恕刪)

不用甚麼正義聯盟啦
只要每個人都肯花一點時間檢舉交通違規就好了

一天不要多
10件就好
一年就三千多件了

可惜很多人連這個數字都達不到

srg4 wrote:
反正不違規就沒事啦
(有沒有很跳針?但通常檢舉魔人就是只用這一句回應所有問題喔XDDD)


我也覺得 檢舉魔人 很跳針


我跟大大一樣 有機會

我也想看看 那些 檢舉魔人 開車多標準



我自己是 如果沒遇到 什麼重大 危害生命的事
我也是算了 不會特地花時間去檢舉


所以那些檢舉魔人 下車了

還 願意花時間 取記憶卡

回家 截圖 剪影片

然後寫信 檢舉 我真的滿佩服他們 很閒..(恕刪)

檢舉人真的吃飽太閒
一定都很窮沒工作沒收入
才會那麼閒沒事做檢舉交通違規
哼哼

AllenTang3434 wrote:
警察也是有分的
大家只是按照職權在做事...(恕刪)

我是反諷啦
詳情請看"1040701起,又是並排違停!"
後面幾十樓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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