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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甚麼就是要我讓內車道?

滿棒的一篇文章跟介紹影片!!
vampiresing wrote:
憑甚麼就是要我讓內...(恕刪)

bibliophlist_32 wrote:
像是兩車道併入一起時,應該要依序前進,左右車道交替,類似Stop Sign的作法。 但是在台灣,大家只有顧自己搶先。

這句話超級認同,每次開車我都主動讓,但到最後的結果是,人家就一直插,搞到最後我也要跟著找機會插不讓了........
左右交替依序前進不是很好嗎,若大家都有此共同默契,很多匣道口塞車的機率應該就會大幅的下降了^^
vampiresing wrote:
會逼這台車隨意的切換車道,上面提到,增加事故風險...

A.所以你不讓的結果會造成:
1.你讓整條高速公路事故風險提高。
2.事故發生,區段高速公路完全塞死1~2小時以上。
3.若時速不夠,造成高速公路不順暢,高速公路效率完全降低。
4.因為危險變換車道,讓中外線駕駛產生防衛駕駛減緩速度,重複的效應讓中外線段後方1~5公里時速更慢。
5.危害到你自身安全。

B..如果你讓了的結果:
1.他收到一張超速罰單(如果有超速)...(恕刪)


如果是龜速占用內車道, 那確實應該讓道.
但現實生活遇到的都是在GPS最高速限+10時, 被超速者閃大燈按喇叭.

"剛剛有提到先不看台灣法律"? 不懂有甚麼請況可以讓任何一位駕駛人無視法律?

如您文中所提, "隨意的切換車道,增加事故風險".
那您覺得這風險是要由超速者承擔, 還是由未超速者承擔?

想不出有甚麼道理要讓已經開在最高速限者, 增加自己的事故風險去變換車道, 來讓超速者更安全的回家?
要超速就自己承擔風險, 為何要讓合法者承擔風險?
雪隧提高車速從60到70公里/小時,塞車現象大幅改善。
提升12%就可以有明顯改善。

何不考慮先提升10%
100->110
110->120
現在的車引擎和輪胎相較20年前已經優良許多

在嘉義路段很少看過集體車速低於130的

過年期間新聞跑馬燈顯示的實際車速就能看到120 130
政府的腦袋不進步,社會如何進步?
這是台灣, 車很多. 假日跟沙丁魚一樣, 不是國外.
台灣人開車, 啊..... 會過就好. 不然來硬地

理念很好... 請立法. 並照相開罰.保證被大家罵幹到翻.

但中線開 110上限, 後面要超你.....這, 不就超速了嗎. 要開放內側時速到150了嗎? (這好, 我喜歡)
還有, 在台灣, 這樣只會增加車禍, 因為有捷徑了. (如果不懂, 表示你跟本沒開過車, 嘴砲)


imt000040 wrote:
這是台灣, 車很多...(恕刪)

開放速限到150km,這個想法讚!
tedjackyx wrote:
雪隧提高車速從60到...(恕刪)

雪隧上週日還是3X km/h呀,塞車哪有改善??
先別談高速公路, 有聽過一般道路沒有原因塞到死的八卦嗎?

不就是因為台灣駕駛人的字典裡都沒有"讓"這個字造成的,
寧願車頭連著前一台車的屁股活像人形蜈蚣般的一台接一台
也不願意讓一下真的有需要切進車道的人......

滿足大眾的利益才能同時達到個人的需求阿~~~
內側車道是超車道....就算要超車也是在守法的範圍裡面.....

內側車道的車輛已經行駛到最高速限了......他也是在超越其他車輛中

為了讓違規超速的你而自己轉換到中間車道......又增加了一次車禍的風險

一個自己先超速違規的人.......叫其他守法的人讓路......有夠好笑

你不超速是會怎樣.....這麼想七天才回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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