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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天起加重對違停的檢舉,希望更多人加入

R Y wrote:
(恕刪)…
還有人車騎車自由自在才會出事,
就這事來看,如果不是汽車違停,
機車會那樣騎嗎,之後出事嗎?

違停害人
機車橫衝直撞他自己會受傷
哪個比較自私?


對比對象不對,[違停害人]的對比對象應該是[橫衝直撞害到他人受傷]。
這起事件是機車拼不過大車,如果機車偏過去是撞機車呢?那傷的就不只是偏移的機車騎士了。
很多時候,危險與安全都只是差在一個運氣,從這起事件來看,違停的確讓他偏移到大車前面,可是他為什麼會這樣選擇?
是平常就這樣騎?別人都剛好閃過他,
或是只是碰巧一次沒看就轉?



我本身作機車外送的工作,遇到各種狀況的次數比較多,今天就遇到兩起類似的狀況,
第一起是一台汽車要停車,在路上減速,兩台機車直接變換到我的車道,一台距離遠,沒影響,另一台如果我不減速,保證撞他車尾車側,
這種時候,如果撞上要咎責,你覺得我該找不找車位的違停,還是找那台本來選擇煞車就不會影響到我安全的機車?

另一起,這次是我被停很久的貨車擋住,我右邊是客運,我不能肯定一定能在客運之前通過,所以我停車了,
如果我當時選擇直接向右偏移被客運撞,我是不是能推卸責任給貨車?
我認為我能怪他擋我路,如果我選擇直接偏過去,那控制機車方向的人是誰?
違規停車是否違肇事因素之一,由警察判斷,
但騎車,開車~~還是多注意自身汽機車的周邊狀況.
支持你對違停的檢舉, 特別是並排停車的....
個人的習慣是盡量不違停。
經常為了買杯飲料,找了幾分鐘的車程,停好車後又走了近10分鐘的路程。我就是盡量不違停。
走路20分以內的都是我的停車位。真的都找不到位置停車就乾脆不買了....
這是理性的回覆, 真的, 本人騎車看到違停第一件事是向後看, 如果後方車多, 寧停下來等後方車都過了, 再繞過去

很多這樣遭大車輾到的都是直接騎進去快車道, 連看都不看的

釜底抽薪之計, 路考要針對事故統計最多的去加考,
這個科目是機慢車遇障礙閃避及自保之道,
標準動作:(1)前方遇障礙物減速轉頭向左後方看有無來車,
(2)有來車則停下來等待,
(3)無來車則切進內側並預留與障礙物1.2公尺以上空間(防止突然開車門的三寶)通過後轉回原車道。

大車自小客要加考車道障礙注意, 隔鄰車道有障礙物, 如可閃避至其他車道時, 通過時應與障礙物保持2公尺的平行距離, 如隔壁車道無空間時, 接近障礙物時應減速注意其他受影響的車流, 防止碰撞

漫不經心的態度(包括機車、違停汽車及大貨車三個因素加起來造成事故)是事故的根本原因, 只要其中有一方做到防禦駕駛, 事故可以免, 如做不到, 因緣俱足, 事情就發生.....

對有什麼用, 人都走了, 政府該想的是如何預防, 那就是路考增加科目, 另外違規導致事故的強迫找去上課1~5天(依情節輕重)



0928313411 wrote:
雖然人死為大。

違停的車也不對。

但是把違停車換成道路修護

或障礙物呢?

機車也能安然度過嗎?

我覺得主因砂石車靠機車太近

導致看不到機車
雖然人死為大。違停...(恕刪)
台灣違停的情況真的很嚴重,民粹下警察也不敢嚴格執法;更好笑的是,甚至還有自稱宣導正確道路「交通安全」觀念的協會副理事長也是幾乎天天違停 
每天下班從內湖路往自強隧道騎

延路幾十台汽車違停,然後從沒看過警察來取締

真的沒豪小就是幾十台
羅斯福路 公館 那一帶 請多多檢舉 每天都塞 一堆人停紅線
各位千萬不要把檢舉想的太難!

紅線,車子違停,拍照要有車牌,違規事實,前後照

很簡單,小弟檢舉4次,EMAIL都回有成功

對!我就是正義魔人,妨礙到我,有違規就檢舉,謝謝

葉少爺酒駕撞死兩個人,都不會判死刑了,做三年牢就出獄了,違規停車害死人會判的比這個重嗎?

應該一人一信要求豬頭立委將酒駕提高刑責,不能再用過失致死罪來求處罪刑,最好盡快排入院會修法,不要再修一堆無意義的法案,正事不做。
如果每個人一天拍10張
100人去實行
一天就創造90萬稅收
一個月就2700萬
對國家財政不無小補
加油
給自己設立業績門檻
沒達成不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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