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ou wrote:
原本是有跟前車保持...(恕刪)
今天又走了一次原來路段,把前因後果,把前因後果搞清楚
因:
1. 黑色車違規換道,造成後方車輛急煞
黑色車輛明顯是從信義路南側車道違規切過公車專用道然後插入北側車道
這是很明顯的大違規,南北側車道有標示不能這樣切入換車道
警察當場睜眼說瞎話... 說黑車無違規
但是我行車紀錄器沒照到車牌
但黑車只有違規,對事故無責任,只能說是肇事的原因之一
2. 我前方機車插入後緊急煞車
前方的機車由我右側超車後切入我的安全距離後緊急煞車,且插入時沒打方向燈(他打是超車時的右方向燈)
造成我安全距離不夠,並且導致我緊急煞車使得我後方機車撞上
如果沒有機車插入安全距離,白色車緊急煞車,我是可以不需要緊急煞車的,後面機車也可能不會撞上來
但是因為我有煞住,所以我跟前方機車也沒甚麼事故因素
只能說後方機車是否能究責前方機車
果:
黑色違規換車道沒事,機車超車插車吃安全距離沒事
我後方機車因為沒保持安全距離撞上需要自賠修車費跟我的修車費
我需要花時間去修車
違規的沒事,後面的倒楣.......
這就是台灣交通的寫照
大家在路上還是多注意安全
尤其是關於安全距離被插車後緊急煞車這個部分很有爭議
但是我想在台灣這個情形會常碰到
因為在路上就是一堆車子插來插去,機車鑽來鑽去.....
我的安全距離,不是留給你插車跟超車的空間.......
插車後馬上緊急煞車而後方撞上,到底是誰的責任?
我的經驗是很好的例子,開車這麼久了,第一次遇到這種情形
speedtest wrote:
大家在路上還是多注意安全
尤其是關於安全距離被插車後緊急煞車這個部分很有爭議
但是我想在台灣這個情形會常碰到
因為在路上就是一堆車子插來插去,機車鑽來鑽去.....
我的安全距離,不是留給你插車跟超車的空間.......
插車後馬上緊急煞車而後方撞上,到底是誰的責任?
大大的結論分析得很好,百分百贊同

只對引言部分提出看法:
插車後馬上緊急煞車而後方撞上,插車者自然難辭其咎.
但台灣地狹人稠,收入/工作形態(代表生活步調)非常不一,各種人都有且亂數分佈在社會中(也就是街道上),有人講究慢活、也有送貨/業務人員時間即金錢;有人可以掌控行程保留充裕時間攸哉游哉開車,也有從無休止會議中衝去安親班接已延托2小時小孩心急如焚的家長....有人只想省油,紅燈差5步就開始嚕;後面遇到差一個燈總和延誤可能不止兩小時的人很難不想盡辦法超車(例如趕高鐵,直達車慢了趕不上得坐下班每站停的,台北-左營時間差別);有人天天開技術好得很,有人一周坐五天辦公室放假開車出門技術水平和剛領照差不多....
所以,自己認為適當的"安全距離"未必對他人適當,還是留意(也是尊重)大環境氛圍,儘量保持和大家一致步調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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