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出水面 wrote:沒有致人死傷的可罰性...(恕刪) 肇事逃逸有分兩種喔一種是刑法、另一種則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樓主撞到路邊的汽車沒有依規定處置雖然在刑法上沒有致人死傷而逃逸而不成罪仍然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而處以罰鍰喔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2 條 1 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現在路上豪車這麼多,幾乎都是在路上跑的房子了只有強制險就敢上路,只能說你真有種!!任意險才3~5千元,隨便出險一次都夠你保好多年了標準的省小錢花大錢~出事就逃,現在是全面監控的世界,你以為逃的了嗎只會罪上加罪,好好的面對問題吧這次只是撞到車子,錢賠一賠就好,要是撞到人可不是錢可以解決的學生開車沒有很屌,但不要出事了才上來哀哀叫沒有那個喀稱就不要吃瀉藥
Krauser619 wrote:小弟還是個窮學生 修自己的車 換葉子板修一些其他東西 花了7千多...(恕刪) 這樣算是肇事逃逸吧很矛盾窮學生卻有錢買車開 騎機車不行嗎建議不要用窮學生這個理由 來求車主高抬貴手如果是我反而更不爽窮學生開甚麼車而且還是大車馬六一毛錢都不能少老天有眼 有抓到你
薑母鴨有沒有?如果有那很有可能是酒駕耶,沒有的話,對方硬要說妳是酒駕的話那就成了誣告,這中間一定有什麼誤會,要好好想想。有多少錢就做多少事,這次處理完了,下次呢?轉個彎都抓不準,難保以後不會擦到人到時就更是賠不完了,妳要好好考慮,看看是否要請人教妳在路上多開幾次。
厲害厲害,我在當學生的時候有機車騎就很開心了,現在的學生真有錢直接買車欸這故事告訴我們三件事1.買車記得買保險2.出車禍請留在原地3.沒那屁股就別吃那瀉藥了真心建議你如果沒錢的,要嘛把車賣了,要嘛賣肝賣腎
肇事逃逸還敢上來討炮!!可恥的是還跑回去看成果不是要回去處理事情!!我的認知窮學生都是騎機車的,我看是你裝窮吧!沒錢就別開車打腫臉充胖子,想載妹技術也不練好點別在開出來害人了!!都把自己車都修好了我看你也是一直心存僥倖好險老天有眼!!車不用賣了趕快哭著回去找拔拔跟麻麻說你樓子桶大了快出來擦屁股嚕!!我要是車主保證一毛都不會給你少直接出險所有多的衍生開銷全都要你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