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小丁 wrote:我沒有說 這樣的話我比喻的是 對方車的損傷刮痕大約用粗蠟就可以抹掉...(恕刪) 以前同事A到我的前大燈也是這樣跟我說想說快一起二年了,就說好的結果後來每次下雨就入水起霧後來跟他說都說我早就弄這樣了過了三個月自己去換掉了從此當不認識他...
他車是租的 當然第一時間報警 跟你講再多也沒用因為他也做不了主接下來你該怎麼做呢? 很簡單 就是賠錢了事而已 只是含營業損失賠的會貴一點這邊都是簡單的 我反而覺得妳朋友那邊要好好處理 借你車還把前保撞下來 還要弄到朋友出險小心賠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