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的是新車,就算上法院法官還是㑹依照保險公司的收據判定賠償,新車沒有折舊問題,而且對方保險公司也已經結帳付款,樓主只有照單全收。找車主沒用,除非車主不出險願意跟你私下和解,樓主才有談的空間,若已經出險就無解。目前樓主能談的就是分期付款給保險公司,不然就是錢付清把更換的零件全部載回來,上網賣掉補償一些損失
taiyoto wrote:既然要賠你就指定第三方修理廠來維修價格由你決定 不是保險 (它們會拿回扣) ..(恕刪) 買保險就是為了防止你這種人幾百萬新車被你A到,還要去你指定的保養場?真搞笑當然是直接回原廠出險全部換新剩下的就是你跟保險公司的事
『倒車,頭要轉過去』這點倒不一定有些人一轉頭過去連前後左右、油門、煞車都搞混了反而更危險謹慎慢慢倒車左、右、車內三個照後鏡來回巡看應該就足夠了另外也有鄉民認為『變換車道,必須轉頭去確認』這轉頭的動作同樣蘊含著危險尤其是在高速行駛狀態下
停車方式不對今天那種停車格是應該車頭朝車道才對(不少停車場都有提示標語)因為像樓主這種停法很容易在進出時損及鄰車(在賣場很常看到三寶這樣開結果撞後不理走人)此外為何考照時要考倒車入庫(車位與道路呈現90度)其實也跟這個有關習慣該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