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ffany wrote:大車駕駛應該是假設機車騎士都會很合作 大車硬凹小車讓路,談不上「合作」不「合作」;因為小車不讓,就要拿命來換角色調換:機車,打了方向燈,就去擠國光號的車道...大家會不會說,國光號不合作?psza wrote:而行車紀錄器這部機車沒有防禦駕駛觀念大車方向燈打多久了還在後方的這部機車硬是擠上前去,疑似自殺 殺人比較可惡? 還是自殺比較可惡?
沒人看到這幕嗎?很嚴重耶!!撞上了,車上乘客的安危在哪呢?乘客轉乘的不便呢?我是公車族,常常也幫司機抱怨,順便手機檢舉一下誇張違規,惡意阻擋公車的人,但是這個司機真的不及格。後面的更不用說了,如果搭到這台車,我一定也會跟司機抗議的!!!
小宸宇 wrote:不同車道,在自已的...(恕刪) 開車這樣開 遲早 進法院 騎車這樣騎遲早 進醫院 .......開車騎車 說路權 我想 都是發生事故的時候再講的.......路權 不要用生命去捍衛.....如果前面那兩台機車 放上來 討溫情 我想 不會像這樣有爭議........可是事實 上 這台騎機車的 真的爭議還頗大的 沒啥好給他溫情的固然 大車逼車不對 尤其是後面轉彎時.......但是要我給這機車駕駛溫情.... 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