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雖然幾乎所有人在路上都有這樣開過,連警察也不例外,不過法律就是這樣定...交通法規是為了減少、避免交通事故以及增加行車順暢而定越接近路口,車輛的動向越複雜,所以要規定大家必須保持在自己的車道內;雖然稍微跨過雙白線,能增加車流的順暢度,但一不小心跟別人擦撞,豈不是更糟?住在大馬路旁的朋友,若在自家窗前架一台攝影機,相信不出幾天,你也可以抓到警察的小辮子
前方右轉車應於 30 公尺前駛入慢車道右轉所以駛入慢車道是右轉車的路權,那越線這台車有打算右轉嗎?之前曾經被這樣的第二台車撞到。其實他不是要直行,而是嫌後面車轉太死太慢,所以超車打算乾坤無敵大右轉,直接轉到右邊快車道上去!~當然摩托車發現兩車夾縫時,正蓄勢待發~就被後車乾坤無敵大右轉而鎖死前路!會這樣的車,通常小黃和大公車都常見
認命吧!違規就是違規要罰不罰看政府缺錢與否,只是要罰就持續不要一下嚴一下鬆,放鬆一陣子讓大家習慣變差又來嚴罰,真會使用心理戰術,沒輒啦就罰錢放人...小市民不要跟官鬥會很慘,制度管理有時會被執行者氣死。
兩種狀況:1.前車開得慢(合法行車),後車不耐,跨雙白/雙黃2.前車違停佔車道(違法佔用),後車不跨雙白/雙黃,難道要等違停的買完便當?買便當的梗: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020/35377580/很多地方的交通隊,都推說不能判斷是不是狀況2,而不開單ganymede wrote:我的車是紅色圈選處,違規事項說是 『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可是我右邊的車明顯的有打方向燈要右轉,又開很慢, 可惜,樓主自證己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