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US wrote:
剪線逼車該予以譴責,
不過我實在沒辦法同情受害者,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理盲:(假設違規成立)佔用內線, 並不能合理化剪線的行為
自然進氣 wrote:
已經有一台超過他了還不注意旁邊車輛的動態,載著懷孕的妻子本來就要更加小心,他自己要檢討啦
鄉民式正義:檢討受害者
neomaster wrote:
我只看到內線/中線前面都有車,這樣開法也算佔用內側車道?
G-PLUS wrote:
這樣算內線/中線前面都有車、真的沒有佔用內線嗎?
影片不能證明:他是否開到和中線車有安全車距以上, 還不換中線,
而crv快速追上, 更壓縮了變換車道空間
法規只有規定車距要保持以上, 而不是以下
只能說,在小白車離開內線後,他與內線前車車距, 跟鄉民習慣的潛規則相比(其實是違規), 有點多
NZAA wrote:
一直龜在內線...(看和前車差多遠)
被擊落也是剛好而已~
請問您是否支持:違停紅線, 被踹剛好?
lovejerry999 wrote:
受害人的車輛在被撞前,行駛於內側車道
且與中線車輛之距離不斷拉近,感覺上是
正處在"超車"的過程中.......
超車道達人表示
herblee wrote:
在一定時空下, 路權只能歸屬於一方
如果前車仍然在超車當中,前車仍然擁有路權, 後車車速再快,也必須降速,等待(基於信賴原則,加上無法確認絕對車速)
鄉民表示,比我慢就是沒有在超車
LOG109 wrote:
幹的好啊 要我也會這樣
警察先生,就是這個人!
LIN KUN wrote:
怎都沒人回覆要檢討一下汽車的路權啊??????
快檢討路權啊
鄉民表示:
汽車違規,都是個案
機車違規,誅連九族
Running Karma wrote:
先確定車頭有被推到才能責怪對方吧,不然其實只是自己嚇一跳然後轉向才撞護欄的,踩剎車其實可以避免.
您是否支持這樣的想法?
轉彎車衝快一點,直行機車嚇到失控摔車,應自認倒楣?
Y C-L wrote:
如果是故意的,會被以"殺人未遂"起訴
開車殺人,很難被法官認為是故意的
一個考過駕照的成年人,哪些行為,知其不可為而為之,應該都有故意的成份
上不完的課 wrote:
但不代表可以被別人這樣刻意造成生命危險!
例如可以對違停的車輛砸石頭嗎?
依板上言論,不少網友應該也支持砸違停(只是不能砸到他的車...)
kennyshiang wrote:
以後走在路上被砍,記得檢討為什麼亂丟垃圾喔!
鄭捷:剛剛我看到他亂丟垃圾, 所以砍他
Zoneway wrote:
常開國道的人就知道...(恕刪)
我已無感了........開國5
結果內龜不讓.....
當外側加速,....
內龜突然復活也加速
擺明要併徘行駛.......
部份內龜的想法永遠活在自己世界中.........
我在內側最高速你耐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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