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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違停3天被民眾連續檢舉,看不順眼違規的就去連續告發

我建議樓主,要嘛去跟偉大的立尾們反映修法,不然就是你自己出來參選,選上了就可以照你要的去修法了!
何苦來這討呢?
違規就是違規

當然應該連續處罰以達成嚇阻效果

兩小時間距算客氣了

依照我的意思應該 5 分鐘為間距

你想想如果因為你的違規擋住救護車消防車執行業務

後果是多麼嚴重 ?
玩 Skyrim 吧!

ych201308 wrote:
如果以後還想要停車...(恕刪)


其實台灣真的就是這樣,法律只是參考用的,台中一大堆違規使用農地來興建的工廠,有新聞報導說可能要就地合法。那麼一些"大哥"是不是也要殷勤期盼未來搶劫強姦殺人的事也可以就地合法
我也很想看最後的發展!記得釋憲喔

stan1389 wrote:
首先我先聲明自己不...(恕刪)

我猜通知單很可能被拿走
其實警察一直是某些變態者報復的工具
車主有可能得罪人,也可能遇到瘋子
一個社區出一個神經病就會很慘
飆車族拿刀砍人,被抓後才說不是預謀不是蓄意...那帶刀上車幹嘛??
有錯在先,就別來鬧了...萬一有人失火,消防車被你的車卡住,那怎麼辦??
一張網路看到的圖能代表我的感覺


也許警察收到的是上百件檢舉案,經過篩選才開出十一張罰單。
看完唯一的感想就是覺得你活該 哈哈哈哈哈

逆向停車不違規?

有沒有影響交通你說了算?

還直接停了三天

因為有你這種駕駛人 難怪台灣的交通秩序一直好不起來
正義鍵盤魔人出動,這裡問這種問題,幾乎都是被炮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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