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報警 -> 留紀錄.之前新聞不是報一個, 車禍近半年才被提告: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REAnLG3B4o不管大小, 只要擦撞, 就是報警, 找保險公司.
過失傷害提告是雙方的權益告不告的成是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你也可以去驗傷提告麻煩的就是雙方跑法院勞神傷財若對方是家庭主婦時間多也沒在上班,未來如果判刑確定多一條前科也沒差對方當然想提告你自己判斷是想花6000元了事和解還是也去提告跟他玩下去哪個對你比較好
菜鳥上路 wrote:昨天晚上我載老婆買...(恕刪) 樓主別怕依您的圖示對方違規跨越雙黃線推估肇責比應該是比較高對方也是有過失使您受傷但這已經報警要到交通調解委員會調解了調解不成最後才上法院(有錯請前輩指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