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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沒有因為民眾檢舉而改善 , 問題在於政府本身漠視交通安全

cdyao wrote:
這我很懷疑 明明...(恕刪)


說說我自己被檢舉而改善的違規情形

1. 北市騎車帶安全帽,大概用七八張罰單來改善

2. 機車禁行機車道,警察在天橋偷拍了大概好幾張,不過免不了偶爾會被逼上禁行機車道,算已經改善

3. 開車超速,免不了,改善不了

4. 機車騎上人行道,免不了,罰單也收,但已經改善

5. 機車逆向跨越雙黃線,遇過警察在路口攔檢,也收過民眾檢舉,已經改善

依照經驗 , 常常有民眾檢舉的地方 , 交通一樣亂 , 但是有警察站崗攔檢的地方就會改善

民眾交通檢舉的效果 , 真的還不明顯 , 所以說如果每個路口都會攝影舉發 , 重點路口都有警察攔檢 , 這些都會比民眾檢舉有效

fedora wrote:
因為如果每天抓的,附近民眾會產生警戒心,開單業績效率就低了,站幾個小時,搞不好開沒幾張做白工。...(恕刪)
馬路尖兵 wrote:
依照經驗 , 常常有民眾檢舉的地方 , 交通一樣亂 , 但是有警察站崗攔檢的地方就會改善


依照經驗,只要警察不站崗的地方,交通就會亂

依照經驗,交通很亂的地方,就常常會有民眾檢舉,但警察怎麼都不來??

執法的無力不代表"檢舉"是錯或多餘的。

增加執法強度是對的方向,但請先做到,再來請檢舉達人退休,好嗎?
支持 !

cdyao wrote:
增加執法強度是對的方向,但請先做到,再來請檢舉達人退休,好嗎?...(恕刪)
馬路尖兵 wrote:
依照經驗 , 常常有民眾檢舉的地方 , 交通一樣亂 , 但是有警察站崗攔檢的地方就會改善

民眾交通檢舉的效果 , 真的還不明顯 , 所以說如果每個路口都會攝影舉發 , 重點路口都有警察攔檢 , 這些都會比民眾檢舉有效..(恕刪)


同意這個看法

但請警察不要偷偷摸摸的,光明正大一點

拍、躲障礙物後面,都是「偷」,算什麼英雄好漢

我中華民國堂堂人民保母,都喜歡偷偷來的....

大半夜 23~24點的,埋伏在小巷子口,燈都不開偷偷摸摸的,再冒出來抓你未二段左轉。

深夜中,那個二段左轉牌子又不會發光,哪看的到,然後也看不到警察,都關燈躲著的,第一次走那條路的人都中招。

那種地方設置無理的二段左轉,是市政府的財庫來源,政府需要額外收入,可以理解。身為一位市民,對市府能這樣利用環境補充資源,最終造福民眾,深感佩服。

但白天抓嘛,幹麻深夜在抓的,真的很故意。

被開單的人估計都不服,但不服又能怎樣,人民怎能和體制鬥,只能摸摸鼻子認栽了。


小時候大家都學過: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為了獎金不擇手段的,真的給人很不好的觀感。

政府需要獻金,去找有錢人嘛,為什麼一定要坑殺窮人,只因為窮人沒權沒勢好欺負嗎。

酒駕的不去抓,違規並排停車也不去抓,專找騎機車的下手。這算什麼,柿子挑軟的吃?這哪是正義。

都沒想過這樣是落井下石,窮人就已經沒錢了,還要這樣搶,是要把人逼入絕境才甘心。
fedora wrote:
這算什麼,柿子挑軟的吃?這哪是正義。
都沒想過這樣是落井下石,窮人就已經沒錢了,還要這樣搶,是要把人逼入絕境才甘心。


柿子挑軟的吃跟社會風氣還有民粹也是有關係,現在執法強度過強就會被民代釘,但不抓又不行,就變成現在這個窘況
不應該叫警察不抓小違規,而是大小違規都要抓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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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不知道為甚麼躲起來抓違規就是在搶窮人錢?
躲起來都不會抓到有錢人?
老實說 , 不管有錢沒錢 , 開車騎車都要小心 , 違規吃罰單事小 , 撞到名車就賠大了
(保險公司不會因為窮人就不索賠吧)

fedora wrote:
窮人就已經沒錢了,還要這樣搶,是要把人逼入絕境才甘心。...(恕刪)
cdyao wrote:
但我不知道為甚麼躲起來抓違規就是在搶窮人錢?
躲起來都不會抓到有錢人?..(恕刪)


你想,大半夜 23~24點,還騎著破機車逛街,到夜市吃著幾十元小吃當晚餐的人,會是有錢人?

真正有錢人或中產階級的,是那些去酒店後回家酒駕的,還有路邊並排停車的。


我是在台中市逢甲路和青海路交叉口那邊被抓的,那地方網路上很多人都說陷阱。

因為那路真的很小條,每個看到的人也無法理解為何會設二段左轉,依照常識判斷,是不該有二段左轉的地方。

站內就有一篇討論:
台中逛逢甲夜市請小心陷阱逢甲路左轉青海路要兩段式左轉

每個人都說很扯。而且被抓的都是學生居多(因為那邊靠近逢甲大學),這哪是有錢人,擺明柿子挑軟的吃。


因地制宜也很重要,每個地方民情風俗不同,所以才會有地方自治。

有些地區畫黃線,白天禁止停車,但晚上車潮少的時候可以停車。又舉例像抓酒駕,不會在白天抓,多半是晚上抓。因為很少人會白天喝酒的。

那地方設有二段左轉,看討論是說白天時車流量大,為了避免機車直接左轉與直行汽車擦撞,所以才設二段左轉。

但大半夜 23~24點,根本沒幾輛車會經過的,也在那邊抓。難道都不會覺得很故意。

這並不是關心民眾,抓一次罰小錢,以免那人以後與名車擦撞賠到破產,這種理由說不通吧。

也不是管制交通吧,哪有大半夜 23~24點,根本沒幾輛車經過,在管制交通的。


民代或議員有些是很污沒錯,但警察因為怕丟了自己工作,就專找弱勢族群下手,這樣子和那些腐敗的貪官有何兩樣。

也許一直罵著社會不公平,制度不公平,但所做的事情卻恰恰就是成為不公平的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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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舉證該處二段左轉,遵20牌,是違法設置的,然後去申訴罰單,行政訴訟

因為那樣的小路,設二段左轉真的很離譜。

但我去查「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結果發現條文根本寫的不清不楚的。



條文裡頭完全沒提到:道路要幾米寬、幾線道...之類的。

翻譯成白話:沒有任何規則,就是隨政府高興設的。

牌子的詳細設置辦法,離路口幾公尺什麼的也沒寫,只寫個明顯處,也就是說由執法機關自由心證。


然後去查當初二段左轉,到底是誰提出的,立法院通過時到底是哪些人贊成的。以後投票就絕對不投給那些人。結果:竟然完全查不到資料。

民代、議員、立委,是人民選票選出的。

其中如果有爛的、貪污關說的,罷免是很困難,但至少可以不要讓那個人下次又連任當選。

這個就是我身為一位國民,有選擇權。

警察也有選擇權的,迫於制度,家中有老小要顧,開罰單在所難免,可以理解。但為什麼就要專找弱勢的窮人下手?別人也是家中有老小要顧的啊,將心比心一下,不好嗎。

馬路尖兵 wrote:
下列個人想法 從事...(恕刪)




警察抱怨勤務而漠視交通違規........你哪來的錯覺?

馬路尖兵 wrote:
下列個人想法 從事...(恕刪)




沒出過人命..你要政府修法.

想想.後座何時要繫上安全帶.還不是出了事後才要求的嗎

何時胎壓偵測器變成安全配備了..還不是出了太多的事故後.才列為配備之一嗎?


一個政府對於生命的安全的重視.居然如此冷漠.

對於財團的背後操控.卻無視.

一個車測中心居然要用到財團法人.而不是國家機構.

這不是球員兼裁判嗎?


一個內線超車道都處理不好.你還希望他會有所作為.

ETC問題後續呢?
買現代車心臟要夠大粒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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