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警察應該多小心,免得造成別人困擾(已處理完畢,感謝大大們)


bogepo wrote:
我如果不用處理事情...(恕刪)



我車被偷,隔晚就找回 ,
因為警察巡邏時發現停車場所有的車都濕濕的 , 只有我的車是乾的(當天有下雨)
用電腦一查就Bingo!
我被偷的車是2000 年 Accord VP5 ,感謝民雄分局

你可以痛恨小偷及擄車勒贖的人
你怪警察是因為你跟他有面對面報案及接觸
因為你只看到他!
相反的 ,你把車顧好 ,不就減少被偷的機會!
還是你覺得東西被偷,就一定是警察負責,
那保險公司收一收算了 ,失竊險每年還繳那麼多!

lanewgo wrote:
我車被偷,隔晚就找...(恕刪)


你運氣真好,羨慕耶~~,此樓被管妹丟到垃圾筒了,難過中。

嘟嘟狗 wrote:
版主應該多小心,免...(恕刪)


我多加一個嘟嘟狗多小心,免得造成別人困擾。
Bemo_Du wrote:
哪天樓主打錯字也要被放大檢視了...
01上打錯字也就被笑一笑
上班公文報告你可千萬別打錯阿
如果打錯被上司罵,記得想想你現在在這邊罵警察的心情


一堆人覺得key錯字是小事??
我覺得要以「工作」跟「非工作」、「會影響他人權益」跟「不會影響」來做區別
今天會計匯款「$100,000,000」不小心key錯按成上一排的「$455,555,555」
我想這個會計明天可能就不用來上班了

同理警察在開行政罰的時候,key錯字是難免的,但最後送出時應該要再次確認
一堆人幫警察講話,那是因為今天收到開錯罰單的人不是你們
哪天換你們收到,看你們還會不會以同樣的態度來評論此事

當然~~~如果打錯字不影響他人、也不是在工作中犯的錯,我覺得都可以被輕易原諒的

為什麼警察犯的錯,我們還要去浪費自己的時間提出申訴?
我認為應該要拿去警察局(自己留影本)讓警察自己去跑這些程序會比較合理
halaluya007 wrote:
版主討厭警察的理由實...(恕刪)


樓歪了,剛剛收到管妹警告信,謝謝大家多方指教,我不再回應了,帳號要好好保留…
現在警察素質如此,連網友素質也是如此是非不分
明明就是警察的錯,搞得是板主錯了?
台灣真的快完蛋了,也好,這樣的國民素質
配上這樣的台灣剛剛好~
別浪費時間了,直接在信封上寫車牌抄錯丟回郵筒,警察大人就會把罰單吞下去了,至於國賠喔?想太多
誤植還好,不是有心的

我之前收過一張紅單,照片中車子和車號根本不是我的,時間地點我也沒去過,打電話去警局找開單員警問,說:因為那人沒帶證件,報我身份證字號。還說:那地區這種情況很常見。如果我要申訴或告就去告,他無法撤銷。

當下只覺的:離譜到極點!

別人違規,我當替罪羔羊.....

原來交通違規,只要口頭上報別人的身份證字號,就可以讓別人受罰,自己免罪。這就是台灣的司法系統
Key錯屬於瑕疵,不影響罰單效力;還有拍照、或影像告發的警察與key單送出的警察是不同人,你知道一個分局的地區只有幾個人在key單?
舉這個會計師的例子完全無法說服人,超時、過量的工作下你能試試看會不會有這種小失誤?沒有失誤,那設置申訴程序不就設爽的?
一天一個分局地區的檢舉違規你知道有多少嗎?將心比心吧!!給這些警察這麼點薪水,做的事情多,上班時間長,還要要求服務品質?還真的以為在做服務業的
大家還要吵到什麼時侯,氣都消了~~花點力氣賺錢吧,又要納稅了該是幫國家補補元氣了,祝大家好眠。

不知道此文可以留多久,管妹睡醒可能又要被收回去了。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