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gepo wrote:
我如果不用處理事情...(恕刪)
我車被偷,隔晚就找回 ,
因為警察巡邏時發現停車場所有的車都濕濕的 , 只有我的車是乾的(當天有下雨)
用電腦一查就Bingo!
我被偷的車是2000 年 Accord VP5 ,感謝民雄分局
你可以痛恨小偷及擄車勒贖的人
你怪警察是因為你跟他有面對面報案及接觸
因為你只看到他!
相反的 ,你把車顧好 ,不就減少被偷的機會!
還是你覺得東西被偷,就一定是警察負責,
那保險公司收一收算了 ,失竊險每年還繳那麼多!
Bemo_Du wrote:
哪天樓主打錯字也要被放大檢視了...
01上打錯字也就被笑一笑
上班公文報告你可千萬別打錯阿
如果打錯被上司罵,記得想想你現在在這邊罵警察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