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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師門 我這樣有錯嗎?

CR-V錯比較多

有請警察吧,又有行車紀錄器佐證

話說台北開車真的要非常注意
kevinsoong wrote:
今早要上班路上 ...(恕刪)


他知道自己100%肇責,所以說各自處理

災害控管做的很好,可能處理過老婆很多次車禍了吧

為什麼我會知道

因為上月一時不察,也被這種車擊落

因為雙方都有保險,直接報案叫警察

也直接給警員看我的行車記錄影片

本來警員說應該她全責吧,請她賠一賠吧

結果對方不同意,一直問員警

「我的保險會賠他,他的保險也會賠我吧?」

事後結果,她100%肇責,她的保險全賠

有保險的話,不用廢話,報警讓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hihidavis wrote:
最好是眼睛看前面就是直行車啦, 直行車怎會從橋邊(左三車道)跑進左2車道, 還往左1車道切
你往左切, CRV下橋往右切...(恕刪)

樓主不是直行車,故直行車先行這條並不適用,
兩方都是在變換車道的狀態且速度並不快,
樓主的注意力應該是在剛剛左邊往右切過來的那台黑色HONDA,
CRV這時已經快貼到樓主車的左側;

而CRV的注意力剛好也在她前方左邊往右切的那台鐵灰色VOLVO上,
沒注意到樓主正往左緩緩切入跟她預定要行駛的同一條車道;

這時兩台車的注意力就算是拉回正前方也沒用,
因為剛好彼此都在對方後視鏡的死角,
此時黑色鐵達尼跟白色冰山仍緩緩互相靠近,啾咪!

叫警察是對的,不管最後責任歸屬如何,
至少判下來心無芥蒂不會一直在心裡犯嘀咕。


E39520 wrote:
是你的錯因為碰撞之...(恕刪)

看來你根本是白車車主,睜眼說瞎話!
搶車道擦撞原本車道上車輛都算對方錯
看來你不是三寶之一就是CRV車主!
kevinsoong wrote:
今早要上班路上 ...(恕刪)


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且未注意他車動態
應該是CRV肇責多一點
根本CRV的問題

三寶的特點之一,就是右邊抓不準距離
我覺得是樓主是對的!!!

第一車速,第二行駛你的車道上!!

因為CRV衝出來搶你的車道!!!才會導致車禍!!!

況且你的速度緩慢,CRV搶快,沒抓好距離撞到!!!

最後亮點!!!果然三寶出現!!

不過在保險公司認為今天你們在十字路口,就沒有誰一定對,誰一定錯!!!

所以看警方判決,保險認定誰占多少比例!!!

所以樓主遇到三寶,就當作是花錢消災吧!!!
CR-V 100% 肇責

樓主 0% 肇責 (應該沒有「應避免,卻未能避免」的責任。影片看來你沒有改變車道,且已經減速避讓,CRV 則明顯橫跨分道線,最後車身有 2/3 都在你前方車道)

以前沒有行車記錄器,難以釐清事發當時相對位置與車速,往往採用變換車道 70% : 原車道 30% 來結案。

這個有行車記錄器為證,CR-V 就沒得開脫了。

對方保險公司也不是笨蛋,看完筆錄與留存影片,不會再浪費 3000 去做鑑定,會直接賠給你的。(他們的工作就是天天處理這種事故,哪種狀況鑑定結果會是如何,了然於心,不會做無意義的掙扎)

PS: 不用心急,對方出險後保險公司應該會發簡訊告知您負責案件的承辦人,您等一周後再打去問「保險承辦人」就可以了,不是警局喔。因為要一周後才能申請筆錄。假使您0%肇責,確認保險公司也無異議後,直接開去最貴、最會灌水的原廠並通知承辦人去批價。修完簽個名就可以把車領回來。
如果車主在十字路口有打方向燈,就是下面分析。
我記得在直行車道在十字路口內不得任意換車道。
除非交通法規規定;原本再左轉車道打左轉燈左轉,右轉車道打右轉燈右轉,直行車道不得打方向燈且要直行。
故雙方有肇責。
跟大家看法不同。
政府在這路口設計不夠好。

kevinsoong wrote:
今早要上班路上 在建國長安路口 跟一台CRV撞上
我直行 他從那內側車道往外切 也沒打方向燈
在等警察來的時候 她老公來了 就說是我的錯
說要各自處理 我就說辦不到
附上影片檔: https://youtu.be/R5Vn69hP9pE

panguin wrote:
我超討厭走這一段,尖...(恕刪)


下橋的要往外切
平面的要往內切
亂成一團
號誌又沒有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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