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較支持樓主的停法耶!!...前方有兩條停止線,黃燈已亮,應當就停在當下尚未跨越那條停止線,而不是說前方位置夠,硬要往前開過去,這邊劃兩條停止線的用意,或許是要讓旁邊小路的車,在遇到前方紅燈時,可以順利直接從小路開出來,然後停在最前面那條停止線上,或左轉出去,但是應該劃網狀線比較不會有問題吧…
檢舉理由為跨雙白線,依內容來說的確違規但該路口我想連車主也知道可以往前行駛不然檢舉內容會是...跨越停止線,這樣會讓人覺得很不厚道今天別人侵犯你的路權,或是不當的駕駛行駛威脅到你的安全或是財產損傷這樣檢舉才有意義,不是把自己當成一名執法者,到處請人家吃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