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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減少開車門造成後方騎士閃避不及--希望汽車駕駛座應改為右方


skyps2 wrote:
很遺憾又發生這樣的...(恕刪)


1.全部改成滑門.(不注意後方來車,被撞是你的事)
2.不准路邊停車,路邊停車`臨停都犯公共危險罪!

skyps2 wrote:
很遺憾又發生這樣的悲...(恕刪)


沒有先想過嚴格取締違規停車
和取消禁行機車等事項嗎
機車很多無奈的彎出去都是一堆汽車違停造成道路狹小通行不便
其實坐副駕駛座的人,開門更是沒在看的,這樣改更慘.

skyps2 wrote:
很遺憾又發生這樣的...(恕刪)
我也來提一個idea,
技術上的。
就是把開車門這個動作強制分成兩階段,
第一階段只能開一小縫隙的車門,
此時觸動該側的車尾燈閃爍,以警告後方來車有車門要開了。
接著車後方的雷達或鏡頭偵測是否有車正在接近,
確定安全時才允許進入第二階段,自由開啟車門。
不錯吧?
台灣的環境還是要有360度,像蒼蠅眼之類的裝置才安全。

罰則再重都換不回一條人命,改變鬆散的考照制度才對。

0923584301 wrote:
聽起來很可笑但還有其他好方法嗎


可以考慮車身左側車門改成浴簾

skyps2 wrote:
很遺憾又發生這樣的...(恕刪)


乾脆叫人家都不要騎車 開車不就好了

還能節能減碳 減少汙染
林老師哩 wrote:
罰則再重都換不回一...(恕刪)
不!!!!!!
考照難,不代表罰則就能輕啊~~~
槍不會殺人,是人殺人
跟車無關,是人的問題
也跟駕駛技術無關, 計程車駕駛技術會差嗎?
每天在路上橫衝直撞
三寶越來越多
自求多福吧, 近來想搭大眾運輸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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