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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道不是讓那些要右轉的汽車停的

終於看完了

總結一句話就是
停等在機車優先道或慢車道排隊的待轉汽車是不對的.....

樓主啊,給他用力的檢舉下去就是了,道德勸說是無關痛癢的

只是 停等似乎不等於違停.....

hobeyond wrote:
停等在機車優先道或慢車道排隊的待轉汽車是不對
樓主啊,給他用力的檢舉下去就是了,道德勸說是無關痛癢的


我比較好奇你這個結論是那來的.
要右轉的車輛靠去最外側的車道右轉有什麼問題嘛?
檢舉人違規,請教你要用那一條來檢舉?
chang2520 wrote:
我比較好奇你這個結論是那來的.
要右轉的車輛靠去最外側的車道右轉有什麼問題嘛?
檢舉人違規,請教你要用那一條來檢舉?...(恕刪)

哈,結論是從65樓樓主的回覆來的:
ppwa wrote:
所以我標題是說不是讓那些車停的,是說紅燈時被一堆汽車停在機車道堵死
如果是綠燈,汽車要提前切入,因為是在行進間那我也沒啥好說的,至少不是堵死,還有流動性...

已經蓋那麼多樓了,他就是堅持己見,
既然還是認為不對就只好鼓勵他去檢舉啊,
至於他要用哪個法條?挖啊災,只好問樓主了

其實樓主的這句話很有意思: 紅燈時被一堆汽車停在機車道堵死 .....
也就是說~紅燈時如果沒有汽車堵在機車優先道,那機車就可以暢行無阻了?!
同理,換個角度來說,若開車碰到: 紅燈時被一堆汽車停在快車道堵死
這車都不知道要怎麼開才好了

總之,樓主把汽車的"停等"跟"違停"放在同一天秤上相提並論了
有分隔島,(四輪以上)汽車一定要由「慢車道」右轉(除非有快車道右轉專用號誌)

沒有分隔島,汽車可以由「最外側快車道」or「慢車道」右轉


如果,由「慢車道」右轉,要在路口前「30~60公尺」就完成變換車道,進入慢車道行駛

如果,由「最外側快車道」右轉,就一定要讓「慢車道」直行車先行

不是到了路口前,再和慢車道直行車搶道


至於,機車是不是一定要「鑽車」到最前面等紅燈?

應該是,停等區、停止線後方還有空間
才可以移動到車陣前方等紅燈,否則就應該排隊

「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應依車道連貫暫停,不得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影片是機慢車優先道而非機車專用道, 四輪車種要轉彎時, 按規定是得以使用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74-1 條 附件檔案
機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
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
本標線以白色實線及機車圖形劃設之,每過交岔路口處均應標繪之,並於
兩機車圖形間,縱向標寫白色「機車優先」標字配合使用。
1.理論上~
汽車應該要按照標線行駛~
狀且中間有條白實線~不該跨越到機車道來~
2.實務上~
如果真的按照標線行駛~不跨越到機車道來的話~
大概要等到全部機車全部都直行完~才右轉得過去吧~
而且很容易發生擦撞~

大部分的機車都會鑽縫~
多數有經驗的汽車駕駛~為了保護自己~避免紛爭~
欲右轉時都會故意緊靠右邊~完全不留縫給你鑽~

所以囉~習慣就好~
fsvbzq wrote:
中間有條白實線~不該跨越到機車道來~

機車「專用道」才不能跨越

單純「慢車道」的白實線,還是可以跨越的,依變換車道原則:打方向燈、禮讓直行車,即可

『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慢車道行駛』

如果不能跨越,機車也就只能騎「慢車道」,不能騎外側快車道了...

ppwa wrote:
有些機車道會畫右轉箭...(恕刪)




這很正常~也比較安全~

不然要他到路口再右轉~

然後和直行機車在那邊擠嗎?

要解決的方法是廢除機車專用道~

多一條車道~

廢除內線禁行機車~

這讓交通比較有效率~

也減少在右線擠來擠去的危險~

XaosLin wrote:
因為機車多半不愛排隊

前面有車擋住就一定要擠到他前面等

結果擠不過就跑上來發文了(恕刪)



roward wrote:
很多機車看到前方車輛打右轉燈後反而會加速想從縫隙超過
所以開車只要稍微有經驗的都會提早關門
讓你連鑽縫隙的機會都沒有~不然A到了又在那邊靠北靠目

(恕刪)


您們這樣講對機車太不公平了。

機車看不爽也可以鑽到汽車前面去,鑽不過那就乖乖在後面排。

不要說汽車要右轉啦,我騎機車大老遠已經打方向燈了,還是有很多女騎士硬是要從我的右邊直行
Mobile01 發言無益,答案發言?益於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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