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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新竹違規迥轉車禍

保 第三責任險是賠別人

保 甲乙丙式是賠自己,每每看到這種死不認錯,都會想想這時候如果有保 丙式的真不知有多好

車保險公司修,讓保險公司的法務去對付對方,真的要賠有第三責任險。

像這種情況,沒有行車記錄器,還真的跳到黃河洗不清

明明都開過中正路機車兩段式轉彎的引導線,還想凹左轉中正路


※這種路口,放個違規照像,一個月後就不會有違規回轉
讓人生氣的是

對方竟然想法是就算我違規也不能撞傷我阿

大西瓜勒...

tonny90 wrote:
謝謝各位關心......(恕刪)

到時請它提供事發當天或隔天的就診或醫生證明
如果沒有的話
連鳥都不用鳥牠
過這麼多天了
誰知道是不是因車禍所引起

如果提供的是事發後好幾天的證明
請在法庭上提出這點
請他作證

再把對方在優卡網路發文的內容
影印下來當證據
上面的牠的一些回答提供給法官
證明牠是預謀做偽證和誣告的
事後可加告偽證罪和誣告罪

遇到這種人
我是建議樓主資料準備越齊全越好
不然您會處於很被動的狀態
到時會更麻煩
看過很多三寶被撞或撞人的畫面
但從未看過三寶心裡的想法
剛剛到U car看了牠的發言後
真的建議監理單位要吊扣牠的駕照
別再出來害人了...
什麼叫作即使牠是違規
對方也應該要注意且要保持距離別撞上牠..
撞上了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什麼跟什麼啊....
撇開個案不提(以下是假設為他人~非個案中車主)
假設有誣告罪,偽證罪的老師~~
他學校的工作還可以適任當老師嗎?

我是不是扯太遠了??
車禍的事情扯到這邊來~~~原來我是01鄉民啊
http://ww121212121212121222
明明就是要迥轉. 為什麼不劃"雙白線"禁止跨越.(公僕都很好好睡)
右側直行竹光路的停一排,視線受阻礙,根本反應不來.
還好意思,應注意而未注意勒!
下次,就沒有那麼好運,被較粗勇的車再撞一次,
可能會直接腦殘.就沒辦法再害人了!

tonny90 wrote:
一開始對方說她很堅持...(恕刪)



那台C車有誇張到~~
分明不想賠你~~
這根本不用鑑識~~
有分道的本來裡外就會有不同的紅綠燈標誌~~
誇張!!


就交給警方處理~~

我一點也不會想要同情那台C車~~
這樣的駕照怎麼來的!!??
想害死更多人嗎??

tonny90 wrote:
一開始對方說她很堅...(恕刪)

很懷疑會不會是那個三寶女喜歡上(英俊稍傻的)樓主了?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請勿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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