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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530三讀通過,交通違規檢舉7日內寄出!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報告立委!成果與累積...(恕刪)


報告立委!

成果與累積:

8/1 檢舉 7 件,八月累積 7 件!
8/4 檢舉 18 件 (含 8/2~8/3 ),八月累積 25 件!
8/7 檢舉 8 件 (含 8/6),八月累積 33 件!
8/8 檢舉 11 件 ,八月累積 44 件!

今日 8/11 檢舉 16 件(含 8/9~8/11),八月累積 60 件!





以下這台車 違停的真無恥

佔據 斑馬線 + 紅線 + 人行道

大家看到都可以檢舉 ( 檢舉中,不秀牌囉 )

看到我在拍不要哭腰,去找苗栗陳立委!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你違規我一定拍照檢舉...(恕刪)


請大大到苗栗竹南鎮一趟.
傍晚之後, 博愛街的狀況保證讓你收穫滿滿.

肥巨人 wrote:
請大大到苗栗竹南鎮一...(恕刪)


不用我親自去苗栗

大家看到都可以拍照,錄影來檢舉

苗栗縣長與立委的作為我不認同

我不會去這個地方讓自己不開心

讓其他有心人處理囉

歡迎分享

肥巨人 wrote:
請大大到苗栗竹南鎮一...(恕刪)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97720

7月21日自由時報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頭份、竹南地區,近2年來因大量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搞得人心惶惶,只要在路邊拿起相機或手機拍攝,常被誤認為是「檢舉達人」而被「關心」,民眾感嘆「真是草木皆兵」!
警方停在街邊拍照做資料,被網友以為是「檢舉達人」po上臉書粉絲團。
2年前,頭份鎮開始出現檢舉達人,專門檢舉中央路人行道違規停車,當事人因為不知情,等收到第一張紅單時,可能已連續被檢舉多次。中央路沿途商家與住戶,動輒收到1、20張罰單,「見到郵差上門都會怕!擔心又是罰單」。
檢舉達人不僅在頭份「執法」,更跨區到竹南鎮,讓環市路等商家怨聲載道,甚至陳情立委修法,將檢舉違規有效期限由30天縮短為7天。
不過,竹南、頭份地區民眾已被檢舉達人搞得人心惶惶,在此氛圍下,只要見到路邊有人拿起手機或相機,就會上前「關切」。
有民眾在臉書po文,指他用腳架夜拍街景,竟被路人上前質問「你在幹嘛?」即使他表明用意,對方仍要求「相機給我看?」讓他哭笑不得。
甚至有警察下班後穿便衣騎機車拍攝路況,做為相關業務資料,還被路人用手機拍下,上傳臉書指為「傳說中的檢舉達人」,立刻引發網友圍剿,由於機車車號一清二楚,害得這名警員暫時不敢騎那輛機車,「怕哪天真的在路上被人揍」!
記者在頭份鎮中興路採訪拍照,也遇到對街1名大叔高聲叫道「拍什麼?」經出示記者證,大叔才說「拍謝!」並解釋說「真的被檢舉怕了」。
minchia1326 wrote:
http://new...(恕刪)


感謝分享新聞,

我們的執法人員,真是無能!


1. 看人家的相機拍什麼,就已經犯了強制罪,
一群毫無法律素養,又愛違規的鄉民,真低級!

2. 警察怎麼那麼無能,居民連警察都想揍,(警察怕被揍,難怪違規一堆!)
這個小鎮真是無法無天!

3. 報導居然是用檢舉者 " 執法 ",記者的素養也要再提高!
檢舉者沒有執法權,真是亂報!

4. 我在拍違規4年多來,很少遇過有人會 "大聲斥喝" ,
更沒遇過有人要來 " 強 " 看我拍什麼,這群人早晚會被告!


這新聞看看就好,檢舉者才不要因為這樣就不檢舉,

當笑話看看就好

PS:叫我去這裡拍照檢舉,希望我曝光嗎?哈!




lin5205520 wrote:
加油囉,一起共勉之。改這樣也好.當天拍當天送只是沒辦法再讓巷弄紅線停車的驚喜。


昨晚又逮到一隻,自己爽爽停後方車輛機車被堵到死!!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已完成檢舉流程,您的案件編號:W10308121512XXXXX,
您可以利用以下連結查詢案件進度。



wc2880 wrote:
昨晚又逮到一隻,自己...(恕刪)



讚啦!

不過小小建議,照片日期我會調成 24 小時制!

避免條子用時間不合來退我件!

今天我也收到 新北市用系統回覆我的 MAIL (中和區),

其他區的執法人員快加油囉!

2880 大大感謝您的分享,祝心想皆成!


回信之1: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14-08-04 10:16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030804101600567,經檢視所提供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違反法條:
第53條第2項第00款第01目 - 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紅燈右轉行為

處理情形:
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所有內容都十分明確,故予以舉發處理。

違規事實:
根據資料顯示車輛確有紅燈右轉違規行為

承辦人:凃**

承辦人電話:02-222108**

本郵件是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大大你好
請問紅線違停究竟需要拍幾張才能檢舉成功?
車頭車尾駕駛座?
不管有沒有駕駛人在都能檢舉成功嗎?
有時候在路上看到違停的車, 隔熱紙又貼的跟墨一樣...



c0422kimo wrote:
我七月份才檢舉20件...(恕刪)

七合變體魔王 wrote:
大大你好請問紅線違停...(恕刪)


紅線:

(拍照) 拍車頭 + 拍車尾,黑玻璃看不到裡面,

違規事實陳述時,請加註 " 車內無人 "!


因為 紅線 24 小時不能臨時停車,

拍前 + 拍後 是要證明該車不是移動中


若是用行車紀錄器,更不用錄到車頭內,

有錄到該車靜止,與紅線,再加註 車上無人,

幾乎都可以成案!


*** 黃線 就一定要有駕駛座照片,因為法規許 3 分鐘臨停!*****


PS :

檢舉 " 紅線 " 違停,若是用看不清駕駛座來退你件,
就是想吃案,也就是說,你就算都拍了,還是會找理由退你件!


以上 是我 檢舉紅線違停 3000 件以上的心得!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若是用行車紀錄器,更不用錄到車頭內,
有錄到該車靜止,與紅線,再加註 車上無人,
幾乎都可以成案!


推~

行車記錄器在路上"開過去"錄到的紅線停車影像
截圖多截幾張,即使都看不到駕駛座,也都可以檢舉成功,且尚未被退件過。
(我只在台北市送件過靠近路口處的紅線臨停,還加註過"車上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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