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V車罰單經過申訴已撤銷
過程冗長公文旅行至很多單位
有需要瞭解的朋友歡迎私訊
目前車門開啟關閉確定沒有適用罰則
但仍應遵守交通規則,依實際情形判定肇事責任
2.經過2次公所調解雙方肇責認定仍有很大差異,無法達成和解
由於對方表示就算自費送請肇事鑑定結果她肇責大
除非法院判定她要賠償,否則這件事就是維持目前這樣,
大家各修各的,互不賠償
因此我們已經至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過年前已開過一次庭,法官送交裁決所辦理行車事故鑑定
3.調解過程取得一些相關資料
T車承認確實有看見V車人員上車(警方筆錄中亦有紀錄)
確實以30公里左右的時速經過(沒特別減速)
靠那麼近是因為對向有來車
以上說詞將提供給車鑑會委員參考
4.本案於3/6將進行車禍鑑定會議,後續有更新狀況再提供大家參考
感謝各位抽空提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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