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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7《惡意逼車》台中市五權南路7421-YM你要紅了


Mr.跳跳 wrote:
我倒是覺得當初原po...(恕刪)


當初沒有提告的意思
不過意外上新聞之後
警方才正式使用非告訴乃論的權力
提出公訴罪

雖然我也很不想浪費時間
但是如果這樣能減少一個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對於路上交通多少有一點點的幫助
那我覺得就沒有這麼浪費了

維護交通品質 我想是全民的權力及義務阿
(這麼說好像太偉大了一點 酸民們別來阿)


monmondad wrote:
這裡又沒有標示 ...(恕刪)


到紅燈之前那一段是禁行機車沒有錯..
我也承認 是不應該的

但是跟後來地下道的逼車事件是沒有關係的

而且就算真如對方駕駛所言
我騎在禁行機車道讓他覺得我是挑釁
也不應該由對方使用逼車的方式來對其他駕駛造成安全上的危害
這才是本篇討論的重點

如果要探討我違規
可以 但是請理性討論

畢竟違規部分 跟對方地下道逼我車
完全是兩回事

無論如何
沒有一個人 可以私自以逼車的行為 來懲罰別人違規

ryan_nee wrote:
理想狀況當然都是能免...(恕刪)


我也支持你提告...

畢竟這樣逼車攔車還打人真的很不好0.0...

如果是攔我....我的EQ恐怕沒你這麼好 = =


前面的建議 只是想給你忠告

我騎車也開車 甚至也騎重機

畢竟四輪二輪發生碰撞

不論對錯

受到嚴重傷害的永遠只會是二輪


夜㊣霧 wrote:
我也支持你提告......(恕刪)


這我非常同意
受傷嚴重的永遠是二輪

我也知道是忠告
但是有些人的方式就變成酸民模式
雖然是好意
但是旁人看起來就覺得很不是滋味

期許未來全民的交通素養都能達到一個程度
讓各種行車糾紛能減到最少
ryan_nee wrote:
雖然我也很不想浪費時間


一開始閃過,若氣不過的話就將他攔到路邊,跟他講講道理,或破口大罵幾聲之後(不觸犯法律的文字表達),都能達到情緒發洩之效! 後續就不會浪費時間了。


如果真的是擔心路上有太多不定時炸彈,那應該先從比較有風險的尋找起!
如飆車改裝的惡劣飆車族。或一大群的機車飆車屁孩族(老是仗著一大群人虎假虎威)。
若是有些黑色系色彩的隱藏版(但這類就比較不喜歡與人產生爭執,因為他們的時間就是金錢,很低調的,但所從事的職業獲利率高的恐怖)
再來就是有很多餐廳或賣小吃的,等一下子,騎車開車的通通都酒駕,這是要完全阻絕的。
還有很多自用小客車,職業車,等等 胎壓 胎紋,通常也都不合格了,爆一次的話通常會危害到附近的用路人,傷亡很慘!
這些都是不定時炸彈‧‧‧也是可以多加留意! 而不是只將重點擺在單一汽車!

當然,我也很不喜歡那位汽車車主啦!一開始我是不會叭他,爾後又產生無禮的舉動時,我只好罵他一罵,或是講講道理了!(通常到了這階段,我都只擔心會傷害到對方‧‧‧)

===

本來上01,不管是說什麼都會被酸!這好像已成這邊的特色之一,真的需要好好改變,就事論事討論才正確!
大大又一直強調持不太一樣意見的人就是酸民,只會激起更想浪費寶貴時間討論的情緒‧‧‧
並非想法與你不一樣的人就是酸民!只是提出另一個論點給你參考而已。

今天大大若是開車族,就懂得車子內的視野與機車視野有很大的不一樣。(但您可能不是)
(我說的也不是這名汽車駕駛就有理,而是指其它會與汽車有交集的種種時刻。一路上你不會只遇到這名車主而已吧? 瞭解汽車內的視野,將更能保護到自身騎車時被誤撞的風險)

原則上,小弟也常騎車,但我騎車的模式就很不像你紅燈起步後的這一段。(所以起先我才誤會你當時是不是已經很激動了? 因為我很激動時才會類似這樣子的騎法...)

而且就算我激動時,也會顧及到後面乘客的安全,又是女孩子,那更是該安全的騎才對阿!
就算真的遇到爭執,我也是會請後座乘客先去安全地點,再尾隨前車到達不會影響其它用路人之處‧‧‧再好好跟對方講道理!!! 這應該是比較好的模式!


又譬如,今天你的資產裡面有兩三千W,或三四千W,就比較會是閃躲的方式。畢竟被撞了,或是被惡意攻擊(今天不是撥開你的手機,而是一個致命招式過來怎辦捏?),這些存款就沒得花了‧‧‧







反正是覺得 整個處理模式都不對味!!!事件前,與事件過程,都不對味。 不完美! 該有的表現也都沒表現出來! 倒是事後對待網友的討論時,就表現比較豐富,也頗有理性。 那為什麼在那當下,就沒這樣的處理態度呢?(可是你說是為了讓路上少一個定時炸彈這話我就有意見了。我是覺得你可以直接說他就是惹到你了,所以你就是想跟他行對立舉動。這樣子講反而我會覺得你是一名像我一樣坦率之人。 畢竟路上的炸彈多不勝數阿‧‧‧並沒見您每一個都去管制或對立‧‧‧)


汽車車主是怎樣的人我不曉得。會突然有那根東東,玩笑說法:我身為一名某某職業者,隨身攜帶一根某某某,也是非常合理滴‧‧‧
至於他這次是單一事件如此,生平第一次? 還是已經有過好幾次相同經驗,也無從可考。

(只以影片的研究) 可以確定的是,他確實比較激動!比較不懂得就算自以為自己都沒錯, 他的很多表現會致使最後自己最吃虧‧‧‧
但憑心而論,有些人特別容易受激發,今日若不是什麼重大情節的狀態下,又何必去挑起他的情緒呢?

譬如他就在我眼前傷天害理,這我就不得不管了。
譬如他就是沒注意到後方來車,就叭幾聲通知他一下就好。而如果是惡意的,就對他講講道理就好。(武力戰鬥狀態) 真的沒必要緊按著去激發他的敏感神經‧‧‧(就像之前說過的 如果對方就是那種一群飆車族 或很惡劣的飆車阿兵哥 這種我光看就不順眼的 我才比較會像您的模式叭他們到天荒地老 不然一般來說 我很少這樣叭人家滴...)
(就像之前所提過的,今天是一部聯結車,一樣的場景,這時大大您是要閃開?還是按著喇叭不放?就算你按著,聯結車頭那麼遠也未必會聽見耶!)


大概就是這樣了! 不中聽的話就當我什麼都沒說。 我很擔心自己被歸類於酸民! 我真的沒特定立場。只是覺得您與汽車駕駛都影響到其它用路人,我是挺其它用路人的那一方!!!



===

ryan_nee wrote:
而且就算真如對方駕駛所言
我騎在禁行機車道讓他覺得我是挑釁
也不應該由對方使用逼車的方式來對其他駕駛造成安全上的危害
這才是本篇討論的重點


這都是事後官方說法,或請教過專業人士的說法。
以我局外人的觀點來看,只就影片討論...(這是我自己的觀點 不代表事實)


他沒注意到你,嚇到你,你不爽!(沒打燈 法律上的違規)

你叭他(長叭他 法律上的違規),他不爽,你一直用食指比行車記錄器,他遠遠的只看見你手指,沒分得清是中指或食指前,就已經情緒完全被激發了。(這時他更看不清楚你到底是食指還是中指了,一般人潛意識中只會認定這就是中指。)

就像雞生蛋 或蛋生雞,這就是本次影片的鬼打牆(引端)起始點!
[其實有一個辦法可以化解這一切,要嘛就是對方是一名絕世大美女,要嘛就是騎士是一名絕世可愛大學生‧‧‧衝突自然就都化解了!(很多行車記錄器都拍到過這人性最原始自然的一面。)]


也許你騎車也累了,也許在事前的幾個小時內你與後方的友人有什麼小小的意見不合,心裡頭有點小悶悶,也有可能後方載著是自己很心儀的對象,一整天都很幸福!
也許對方也是剛下班,上班一天也已經很累了,可能又被老闆噹‧‧‧
你們雙方在交集點前的狀態,都無從而知。
總之,有可能雙方都累了,累了情緒就會不好‧‧‧情緒不好 又更容易有磨擦狀態了!

說真的,一個人在遠遠比根手指,我也會以為那是在比中指耶!
(當然 這時還得考量他的前檔有無貼隔熱紙,有沒有玻璃刮痕,當時的光線狀態?有沒有高樓或樹下的陰影處?)
真的第一次看見一直比行車記錄器!

通常不就姆指跟中指兩種而已嗎?哪會知道突然蹦出食指‧‧‧



您看見的是他對你逼車
他看見的是你對他的挑釁 甚至在當下 他可能誤以為你是舉中指(有此機率)

說完了!小弟閃~~~



vinhlong1961 wrote:
一般良民誰會把鐵桿放在前座.
擺明是隨時準備幹架

一般良民也會怕遇到惡徒,壞人,
有錢的甚至請保鑣,或甚至槍械等等的武器。
沒錢的就一根小小的鋁合金棒球棍,縮小版的。
有的則是放高爾夫球棍。
有的則是電擊棒,甩棍,小型滅火器,防狼噴霧器
比較土的就是放鐵棍之類的‧‧‧
因為看過不少有錢人車上都會有一些自保性的物品,所以有此感想!

當然,若用以貌取人的觀點,他開那樣的車,穿那樣的衣服,拿那樣的東東,硬是要認為他就是不好,這我也沒辦法幫他解釋了!(但小弟看事物 比較喜歡從全貌去看,比較不喜歡用以貌取人的片段方式去觀察!)
轎車車主逼車是不對的!!!!
轎車車主逼車是不對的!!!!
轎車車主逼車是不對的!!!!
轎車車主逼車是不對的!!!!
轎車車主逼車是不對的!!!!
轎車車主逼車是不對的!!!!

附加說明:他逼車的那一段路,是汽機車並行,要右轉的車要走這裡才可以右轉

機車駕駛應該是興大學生吧??
年輕人血氣方剛,忍一點,事情都沒有了!(雖然我也偶而會忍不住)

一般人都是這樣,看到別人的一根針,看不到自己眼中的樑木
所以我走禁行機車道跟事件無關,我按喇叭也沒有錯,我比行車記錄器並不是挑釁,我油門全滿...
如果您走右側機車道,今天的事情都不會發生了,不是嗎??
如果你一直以為有了行車記錄器就是正義大魔王,天下無敵!!!
我也只能祝福你了,
沒空不用回文,謝謝!!!


一般良民誰會把鐵桿放在前座.
擺明是隨時準備幹架

*看起來好像修車工具(棘輪扳手或接竿)
修車工作者把工具放前座說詞.也不合理


Mirage-Ulysses wrote:
一開始閃過,若氣不過...(恕刪)


是不會啦
畢竟大大頗理性的在討論這件事情
雖然一些觀點是不一樣的
但是至少我覺得是理性的
跟我心理所認知的酸民是不一樣的

其實我也沒有強調意見不同就是酸民
如果有誤會 真的很抱歉
主要是有一些發言跟理解 已經有些許偏頗了
所以就不再多說什麼了


其實這件事情
我想表達的
只是逼車行為的問題
不管我是不是故意激怒對方等等
後來的逼車行為都不應該是正當合理的
我想可能影便出來的時候沒有特別強調這一點
很多焦點就模糊掉了

影響到其他用路人
也不是我的本意
對方不動 我也沒什麼辦法


至於對方車種如果變了..
我想我還是會按喇叭
然後一樣是保持我不會被對方碰到的前提來處理吧..
該說固執嗎? 算是吧

至於武力...能免則免吧

lanp wrote:
轎車車主逼車是不對的...(恕刪)


對的 該車道是並行車道 非專用道

我不是興大學生..
我只是北部海邊的學生..

我想今天我走哪個車道
最後還是有可能會發生一樣的事情
因為對方並不會看我走的是哪裡 而決定是否要打方向燈

我並不認為我有行車記錄器 就天下無敵 就正義大魔王
我應該有一直在強調這一點就是了..

挑釁 都是個人認知問題
不能因為挑釁 就造成別人安全上的危害 這是肯定的
我想這樣 應該可以認同吧?



vinhlong1961 wrote:
一般良民誰會把鐵桿放...(恕刪)


是棘輪坂手的柄

不討論為什麼會拿的到
但是不應該是拿來做這種用途
這樣說應該會比較沒有爭議
如果你願意理性討論的話,

右側有慢車道,如果你走慢車道,跟他不會有交集,就不會有衝突 ,(這是事後諸葛的說法,因為我也常常騎在快車道)

按喇叭,很容易被視為挑釁的行為,尤其是長鳴
多數人如果被其他車輛按喇叭又按得很長,應該都不爽,甚至有被驚嚇到的感覺
盡量以短聲會比較好

他跟你有衝突時你又比記錄器,或許你不認為是挑釁,但那不也是一種警告"你不要惹我,我有XXX的"

他加速,你也加速,這不是槓上了是什麼???
如果你準備跟他幹架,我精神上支持你,如果不是,沒有這種準備,有些行為可以稍為克制一下

攔車就是不對了,法理上你站得住腳,
我不會說你不對,我只是說,事出必有因!
我覺得四輪的會覺得被挑釁應該不是喇叭長按的關係
而是你手比行車紀錄器那段讓車主覺得被挑釁
你的手一直在那晃
雙方又在行進間...
如果不仔細看
說真的滿像你在比中指挑釁他

lanp wrote:
如果你願意理性討論的...(恕刪)


了解
事出必有因 我很認同

其實不管用提醒 警告 我都認同 因為意思差不多
但絕不是仗著 因為意圖就差很多了

至於加速...我換到最外側就一直是加速了
如果是跟對方同車道並行加速 那我的問題就很大了
但是不同車道...這我就比較不能理解了
況且是對方來侵犯路權

對錯方面
我錯在交通規則
但是對方多錯在針對人
我想這是比較嚴重的部分


SC432 wrote:
我覺得四輪的會覺得被...(恕刪)


這我就真的不清楚了
因為對方下車只有說我按他喇叭

至於我對他比行車記錄器
是在對方已經開始從後方貼著我逼車
我才開始比的

今天不管我對他比的是什麼
他都不應該以逼車的方式來回應
他有行車記錄器 可以拿去檢舉
而不是以自己的行動去危害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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