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解委員是做一個雙方的協調的橋梁,給雙方法律或經驗上的諮詢並且提出解決方案,協助案件和解為目,所以不會有任何約束力的問題若協調成功會當下讓雙方寫下和解書 而和解書才具法力效益!!2.租車費用,精神損失,等等都可以求償,但會不會被法官接受又是另一回事個人經驗,沒人受傷100%肇責,官司打了一年,賠了修車七折+開庭和利息錢其他都被法官以 "這就是打官司所要付出的成本,雙方都一樣" 駁回!!3.心理要建設,應該說要調整自己的心態,不要想著要對方賠你多少才甘心對方等著你來告的心情也很痛苦,談一個對方願意接受的價碼,就和解吧懂得放下,才能早日解決這頭痛的問題 ~話說看照片的狀況,開價15萬,我也會等你來告 ....
Rick0857 wrote:第三人不是賠車,是賠...(恕刪) 也是有財損啦第三人:每個人死殘保額....我都保 400萬每次事故總額.....我都保 無理賠上限,也有人買10倍型財物損失金額.....我都保50萬說真的,這個一定要保,賠一次就嚇到了...我連機車都有保,真是不知道沒保的人是省錢?還是沒被嚇過?還是覺得我不撞人?人也不撞我?不過1500?這個能保多少保額?...很好奇
t61063 wrote:樓主的問題如果真的決心要走法院時交給律師處理就可以了最好是有附上當時行車記錄檔 以免對方大翻盤以樓主的狀況來說 只要能證明當時並不是自己故意踩煞車讓後方撞的話大致上後方車是要負9成以上責任放膽去告吧此外建議不管車幾年 好車還是爛車 都要保車身的保險 一年也沒多少錢才可以免去這種麻煩的事發生 針對紅字部分 , 以下是小弟的愚見 :以常理來說 , 後車撞前車 , 就是後車沒保持好適當的安全距離 !前車不用自己去舉證 "自己並沒有故意急煞" 的證據 !如果後車有提出 "可能是前車故意急煞" , 這也是要後車去舉證 "前車有故意急煞" 的證據 , 並不用前車自己去證明自己沒有 !"無罪推定" 是常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