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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車位才可買車的法案何時才可以開始立法

違停需要靠什麼?與主題並沒有關係!
主題是希望買車回歸到有車位才可以買車,比較合乎邏輯的作法來實施,包含
買車來停也是很好的哦!但就是不包含沒車位的人買車,要停哪?
至於人要買人位,也許正因為人也需要買人位,所以大家都努力存錢買房吧!

這政策中央不鳥的話
也只有柯P自己喊爽的不是?
就算柯P貫徹到底在北市實施
那只要去台北外買車不就解套了?

雖然我真的蠻想看到這政策在台灣實施成功
至少讓人民願意去對停車這件事負責
不管租或買,至少是在正確的地方停放車輛
而不是花錢弄台車卻只想僥倖違停
jaff750707 wrote:
有車位才能買車?
有車位才能買車?
有車位才能買車?
你的車位能帶著跑? 不行
那你家有停車位有鳥用?
你買車不用開出去?
你要下車不用停車?
要停車不用停車位?
到處都有合法停車位可以用? (不管私人、公家、收費、免費)
那有車位才能買車,
能解決甚麼問題?
能解決甚麼問題?
能解決甚麼問題?



「解決最初最根本的鳥事,懂?」
管你出不出去,你也只能猜,開車出去「可能」違停
但買車沒停車位,回家就是100%違停
沒車位,不買車,沒有車~管你出不出去?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729/657544/

報導中,其中一戶就有三台車、三台車、三台車都沒停車位
另一個婦人被連續狂檢舉,代表他車更是不曾動過
此構想,是可以儘可能的減少汽車數量(撇開偷吃步鑽漏洞,或背景夠大照樣買車)
如上那一戶人家能減少一台、或兩台車,您說對交通會沒幫助嗎?
「少一台車是不是少一台違停的可能?」

其實這構想就只是討論而已,要施行我想也是不可能。
但我認為這是對的。

小宸宇 wrote:
「解決最初最根本的鳥事,懂?」
管你出不出去,你也只能猜,開車出去「可能」違停
但買車沒停車位,回家就是100%違停
沒車位,不買車,沒有車~管你出不出去?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729/657544/

報導中,其中一戶就有三台車、三台車、三台車都沒停車位
另一個婦人被連續狂檢舉,代表他車更是不曾動過
此構想,是可以儘可能的減少汽車數量(撇開偷吃步鑽漏洞,或背景夠大照樣買車)
如上那一戶人家能減少一台、或兩台車,您說對交通會沒幫助嗎?
「少一台車是不是少一台違停的可能?」


錯錯錯!

立意都可以任人講,如我說希望每個人都守法,我也會立意

為了解決違停問題,根本不須強制買車需有車位,這邏輯是錯誤的! 邏輯不對!

這邊可強調三次

邏輯不對!
邏輯不對!
邏輯不對!

因停車本來就不該違停,因果關係是違停,不是有沒有自備車位.


除非命題是另外一個 (這之前也講過),柯P 的目的是控制車輛總數,但這就是另外一個議題了

如用控制發牌總數即可,也是我前面所提的,台北市發牌總數控管,但這根本跟違停毫無關係,除非又付加控管進城車輛總數,反正就是整個瞎!

大家要去思考"命題" 跟"解決方案"的關係


另"直接因果關係" 跟 "相關性" 是不同的. 用錯方法討論就造成很多錯誤的決策比貪汙更可怕.

安娜LEE wrote:
雖然我真的蠻想看到這政策在台灣實施成功
至少讓人民願意去對停車這件事負責
不管租或買,至少是在正確的地方停放車輛
而不是花錢弄台車卻只想僥倖違停


違停跟自備車位無直接因果關系

解決違停,只要一個警察出動就好

"自備車位才能買車"根本無法解決道路違停問題,這是錯誤的解決方式,邏輯完全不對..
bmw_m3 wrote:
違停需要靠什麼?與主題並沒有關係!
主題是希望買車回歸到有車位才可以買車,比較合乎邏輯的作法來實施,包含
買車來停也是很好的哦!但就是不包含沒車位的人買車,要停哪?
至於人要買人位,也許正因為人也需要買人位,所以大家都努力存錢買房吧!


這根本不符合邏輯

為什麼買車需要有車位? 這是錯誤的設定!

因為車子動產,移動的東西,如何限定一個移動的東西需要在固定地方準備一車位? 完全邏輯不對啊.

違停,本來就是不對
停車,本來就是要停在可以停的位置

買車需自備車位跟違停,是沒有因果關係的

反而去限定"買車"這件事情的自由,這是錯誤的

沒辦法,這是很簡單的邏輯問題,若無法思考通,後面就是用錯誤的思維來延伸,就一路錯錯錯!
買車要有停車位根本不是為了車位問題,
很多人都誤解這項政策的意義,
這只是抑制小客車數量的一種方法,
由於在人口密集的都會區若小客車數量過多會衍生相當多的交通與環保問題,
所以必須確實控制自小客的數量,
當初日本訂定這項政策的主要用意就是如此~
althewind wrote:
買車要有停車位根本不是為了車位問題,
很多人都誤解這項政策的意義,
這只是抑制小客車數量的一種方法,
由於在人口密集的都會區若小客車數量過多會衍生相當多的交通與環保問題,
所以必須確實控制自小客的數量,
當初日本訂定這項政策的主要用意就是如此~


呵呵 不否定日本的用意,很明顯台北市出發點並不是在控制車輛總數

如要控制總數,直接用牌照數量控管就好,儘管兩種方式都是在比瞎

或稅金管制

反正總是有一個目的,方法是各百種

如要管制台北市車輛總數,假設目的是"控制數量"的話
經濟學最簡單的是"以價制量"

但是以價制量應該是針對事件本身,假設數量控管的是車子數量,那相關行為應該是規範到車子,而不是跟車子因果關係的其他事務

如假設"交通受到違停車輛的影響",那處置行為應該是針對"違停車輛",這才是因果關係

蘋果日報 wrote:
北市交通局長鍾慧諭說,「買車要有停車位」是最終努力推行的目標,未來要推展的是馬路讓給車輛走,汽、機車盡量停在室內停車場,未來將會提停車整體計畫給市長,希望買車者能具備有停車位,無論停車位是租的或是買的,具有停車證明後再讓車籍過戶。

一切問題都是因為買車不必附上車位證明所衍生,不去處理源頭問題卻一直去討論
如何處理違停與車輛數?不覺得這還蠻有趣的?就好像食安問題,如果源頭原料有所
把關,後面許多上市的產品怎麼會有問題呢?問題在原料是否有人把關,而不是誰使
用有毒的原料要處罰,不是嗎?
雖然這樣做的立意是不錯~可是有想過有的家庭是真的需要車子的~現在又要立這樣的法案
是想讓那些租停車位的賣停車位的漲價嗎?
像我家因為我媽的健康關係~是真的需要一台車子~也就幸好我不是住在都市
假如住在都市是要我怎麼辦啊!!!還是難道不要開車~每次要出去都叫計程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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