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線車道得以用最高限速持續行使-條文8-1-3應該說這條條文如果刪除台灣的高速公路內側車道一定還是一堆車占用的因為台灣大部分駕駛人認為內側車道能夠得到比較多安全感...不過現在我只能說這條條文的規定超瞎..
stitaxi wrote:這篇樓主到底想表達什麼 想要體現出,在01只要是法拉利等名車。不管他們犯什麼法,一定都是其他人的錯...是我悟性太高嗎? 怎麼沒什麼人看出來?...01定律:1.名車跟汽車的事件,一定是汽車的錯。2.汽車跟機車的事件,一定是機車的錯。3.三星跟HTC的事件,一定是HTC的錯。好在現在除了第一條之外,其他到是都有點改善了...
因為時間有限,無法一一回文,只講幾個重點。覺得我po這個影片沒什麼的人,我大概可以理解,大多是開車時心臟比較大的熱血青年。認為15秒時開在外線那輛車被兩輛車分別從左右超車,沒有出事所以沒什麼。但是我認為只要是有點風險意識的人就會知道,這中間只要一方有任何差錯,難保不會發生意外,而我po的影片如果是發生事故的影片,這些人大概就會轉移話題。覺得我po文無聊,還特別轉到我信箱怕我沒看到的人,我可以理解你一定比我還無聊。這棟樓蓋到快100樓了,有很多人表示了各種不同的看法,表示很多人對於交通法規以及個人行車觀念都有不同的看法,有人提出有建設性的看法,我看大家的討論也是覺得很有趣。覺得我對開名車的人眼紅的人,我可以理解你大概是用金錢在衡量價值的人。但是你也要理解,社會上也有價值觀跟你不一樣的人。若拿我女兒跟我一起騎的腳踏車來跟法拉利比,我是認為法拉利對我一點吸引力都沒有。另外有些人雖然沒有明說,但寫的內容的意思是內線有車,所以可以在"國道上尬車及路肩超車"(ex. 超車道被占用了 不然他要怎麼超?)我可以理解這些人講話沒有邏輯,不然他們的意思怎麼跟“缺錢所以可以去搶劫“的邏輯一樣。
alantw80 wrote:問一下~今天我開台破車,表速也不知道準不準,開上高速公路,用我表速110開在內車道,但實際車速可能只有90,醬有算違規嗎?我已經用最高限速開了喔~~...(恕刪) 當然違規,就算你是依規定限速100開100,限速110開110都違規,已經有法院判例內車道是超車道,不可長時間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