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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國道上擋車逼停開門毆駕駛

兩個因素

第一,保安警察以為是一般交通車禍。

第二,地方警察不能管國道的區域。
孤寂之狼 wrote:
關鍵字:標題~~(2...(恕刪)
果真是鬼島!!
一堆人不去探討擋車打人的問題,反而全力鞭警??
首先以警車的角度、速度有80%的機率看不到發生什麼事,頂多就是看到疑似車禍現場
再來,以國道出現黑白車的情況大部分是押解人犯,停下來??人逃了要怪誰?
如果有人可以舉證警察看到了又非執行重要勤務再來鞭吧
現在該全力譴責的應該是打人的吧!!!!
艾澤拉斯浪人 wrote:
有哪位手邊的工作做完
還會主動去幫同事的忙?
坐隔壁的同事都不想理他了
還會去問別的部門嗎?



哈哈!(’-’*)好貼切啊!

如果黑白車警察想要管,他可以在國道上迴轉或倒車嗎?還是要先下交流道再上來?
生命能量來源:服務、寬恕、感激、掌握當下!
上禮拜經過大觀路浮洲橋下,看見五輛機車(全都是小屁孩)把一台wish計程車攔下來咆哮,當時對向一輛警車經過,也裝作沒看到,警車的副駕還有一名警員在抽煙,只能說警察只剩開單的功能。
箱型車裡好幾人...........

滿像是.....錢莊.在押人...

........................
應該找出那台紅色遊覽車的行車紀錄器來
如果那台遊覽車有裝的話
應該有拍到事發原因

名牌內褲 wrote:
當對方已經開車門攻擊我.我情急之下.誤踩油門
導致車輛靠左邊側欄撞擊.結果打人的雙腿被車門夾斷

我會被判重傷害...還是自衛??????


慌亂之中,對方攻擊您的時候,難保您不會因為掙扎而誤觸油門,進而撞傷攻擊者與他的同夥
至於是誤踩還是蓄意,這只有您知道了...

只問您一個問題
您想要飄在空中看對方來上香,然後自己的親人哭天喊地???
還是被判重傷害蹲個幾年???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強烈要求警方要積極介入
把那打人的通通抓起來
不然這種不定時炸彈隨時有可能出現在你我周遭

台灣近來兇殺案越來越兇殘
各種離譜的行徑頻傳
亂世應該要用重刑
殺雞儆猴才是王道
tim5515 wrote:
果真是鬼島!!
一堆人不去探討擋車打人的問題,反而全力鞭警??

哀~台灣沒救了!
該探討的不去說,反而去檢討警察不處理!
我想版主要說的是"居然有人在國道攔車打人!"
吃便當
那個角度警察應該看不到吧.....
頂多是看到有車停下來
感覺像是A3級車禍
自然就紅斑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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