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台廂型車是闖紅燈
民族路左轉陸光路的車常常因為對向車流大而無法在綠燈時轉進陸光路
但是這路口也沒有左轉燈號,所以很多車會習慣紅燈了才轉
不過還有更悲劇的問題
陸光路左前方7-11旁邊是中央路
跟陸光路紅綠燈是同一個時相,所以綠燈時中央路左轉民族路的車輛會跟陸光路出來的車輛交會,
而陸光路旁有建築物所以看不到來車,就時常有驚險畫面。
(陸光路接民族路是個下坡)
7-11前面大量的違規停車也讓這路口變得更危險
以前公車會右轉進中央路的時候常常被卡在路口
現在公車已經改線, 但我開小車還是常常被卡到
因為中央路機車都會超過停止線讓車沒有轉彎空間(7-11違停+超線的機車)
比較好的解法應該是修改紅綠燈時序

這種案件不受理是非常正常的事 (會受理就不正常了)
而且與是否發生車禍無關
即使是發生車禍,你自己的行車紀錄器也只能舉證自己有沒有闖紅燈,並無法直接舉證對方是否闖紅燈
今天假設警方開出罰單,該車主車主進行申訴也是幾乎堵定撤銷罰單,既然這樣,何必浪費行政資源又擾民
況且在台灣這種風氣之下
該車車主有心把事搞大,媒體是不是要再報導一下警方搶錢
在沒有直接證據之下開立罰單,僅憑幾張沒有紅綠燈號誌的照片就開出罰單
依照片上來看(無號誌的畫面),有可能的狀況就有三種
一、貨車違規紅燈右轉
二、廂型車違規紅燈左轉
三、交通號誌故障
這該怎麼開罰單?
有沒有直接證據,答案就是沒有,所以不會受理。
樓主剛轉第一個彎出去時,的確拍到前方號誌已是綠燈,
但前方路口停等的貨車也才剛起步,
箱型車那邊也是第一台車,
應該頂多也是綠燈剛變紅燈(或左轉燈剛結束)的狀況,
再怎麼想也不可能是“紅燈後十餘秒”
再來,人家一點也不“高速”
反而是樓主轉第一個彎,從更小的巷道轉出來時,感覺速度就不慢,
人家箱型車跟貨車都慢慢的,
反而是樓主很急,前方右轉貨車的車尾都還沒轉過去,
您已經整個車頭都偏到左邊了!
很明顯樓主是要左轉,只是行車記錄器只公佈到箱行車通過。
要不是小路中間沒有劃線來區分左右車道,
不然您車頭應該很清楚偏到對向車道去了!
這種情況要是撞到,誰對誰錯還很難說!
撞擊的點應該越過馬路中線!
我想您口中的機車騎士應該也是在後面騎很急貼很近,
您緊急剎車他差點親到你屁股吧?
這種檢舉不找交通隊找分局長,
已經越級了,
被客氣回覆還不滿意,連名帶姓貼出來~
明知檢舉失敗,不服公開要把事情鬧大,
還刻意在文章標題註明箱行車車號,
這樣做是都不會被告嗎?
看不懂這是要為難箱型車駕駛還是分局長!
還問有沒有機會上電視勒?
群眾應該要有判斷力吧!
CUFOX wrote:
樓主有拍到他這邊的燈號阿
所以可能的狀況只有二和三
不過照這邏輯
被拍到超速都可以申訴
因為狀況有兩種
1.超速
2.測速器故障
有沒有直接證據,答案就是沒有
首先先談樓主有沒有照到燈號
樓主照到的燈號,是轉彎前的燈號,在轉彎時燈號已經消失在畫面中
理論上這些畫面已不具證據力
再談你所謂超速有兩種可能性的論點
我不能說你的說法錯,因為理論上你的論點是正確的
如果你收到超速罰單,你也可以持這個論點進行申訴
假設(也是最可能的狀況)如果警方出示檢驗合格證明(理論上是定期檢驗),法院極可能直接排除你所述第二點論述,而判罰單有效,因為照片及超速數據就是直接證據,除非你能提出更有力的證據證明這項直接證據是無效的,比如說有數據無照片…等之類的。
所以警方取締你超速,勢必需具有照片(有你的車牌)以及時速數據
而樓主po的影片,有拍到綠燈時,車輛未轉彎,燈號不在畫面中時車輛才轉彎,這就是缺乏直接證據,你可能會說,才幾秒鐘,可以"推論"他紅燈轉彎,但沒有直接證據啊!
如果警方取締你超速,只有數據卻沒有照片,警方說只有你一部車過,說是你的,你沒有看到直接證據(車牌+時速),你會接受警方的推論嗎?
我鼓勵你試試,再把經驗分享給大家,教大家如何據理力爭,大家會感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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