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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企圖衝撞警察的女駕駛被轟八槍...

看了前面很多留言 支持員警做法的不在少數
可是有人有寫EMALI寄給台中市第四分局的信箱嗎
appleday wrote:
請各位搞清楚,台灣警察人數約10萬人
10年約殉職20人
死亡率遠低於你我工作環境下不幸的比率!!!
你知道每年職災死亡人數嗎????
所以放心,他們的安全度比之你我還要高
恕刪)


所以邏輯上應該是........
依照比例,警察可以多死幾個沒關係,反正十萬人在十年內才死20個人,
所以還有『許多警察死亡配額』可以死?

沒有人應該為一個婦人不知什麼原因要 逃避 衝撞你而被撞死........無論是一般人或警察都不應該因為那樣被撞死......
我愛台灣,我的國家 敬請多支持台灣國產品
alan_543 wrote:
關於企圖衝撞警察的女...(恕刪)



駕駛在逃離現場時...都有可能攜有槍械

警察當然可以先開槍喝止駕駛下車

這本來就是對的

駕駛得了便宜還賣乖...



appleday wrote:
風險又不是自己在擔的...(恕刪)


其實Appleday你的想法是不正確的, 你不要繼續跟大家爭辯以前你不知道應該怎麼正確處理的事. 我在想, 如果換做當時的情況下, 開車的就是你的話, 你可能也會做同樣的事吧, 你應該覺得慶幸在你親自碰到這樣的事之前, 大家告訴正確的該怎樣做, 不然如果你是在美國駕車做同樣的事, 我可以百分百保證你一定會被警察的流彈打成重傷或被打死. 要不然就是車停了以後被警察用腳踹倒在地頭壓在地上. 你希望繼續跟大家遊說你的錯誤觀點然後這樣的事發生在你或相信你的人的身上嗎?
bradywang wrote:
大大您喜歡這樣解釋,...(恕刪)

不過老實說,實際的狀況也只有當事人知道。
我們都只是看新聞或報紙了解片面之詞。

可是像大大這樣的說法也不太對
只單純看看警察先生有無受到聲援來判斷這次執法是否有過當
是否也太草率了。

東勝 wrote:
看了前面很多留言 ...(恕刪)

我有寫..那個分局長的信箱....支持警察..也許我不夠力...可是我是支持警察的!!警察加油!!
mdboy wrote:
很多人喜歡拿美國比
美國是槍枝合法及氾濫國家,台灣是嗎?


人家是合法導致氾濫...
用槍出事了有相關刑責可以處罰

但台灣是持槍不合法卻一樣氾濫
哪天被放個冷槍,要找誰去處罰???

我也是支持這位警員的作法
誰曉得去年被開51槍還在路上亂竄的事件還會不會發生
路上橫衝直撞的車子比子彈還危險
胡市長信箱
寫信到這邊吧
市警察局還是市政府管的
起碼胡志強還是個明理人

我已經寫了,就看這幾天的回應
支持警察+1 雖然不是很喜歡警察

政府該好好檢討
appleday wrote:
請各位搞清楚,台灣警察人數約10萬人
10年約殉職20人
死亡率遠低於你我工作環境下不幸的比率!!!
你知道每年職災死亡人數嗎????
所以放心,他們的安全度比之你我還要高...(恕刪)



我不曉得你的數據從何而來

但經過google大神的指示 我查到了90-91年 一年來的傷亡人數

'自民國九十年至九十一年累計臺閩地區員警死亡人數為161人,受傷患病人數為1,311人,合計1,472人'

死亡人數包括因公死亡跟不因公死亡

殉職3人 執行勤務受傷718人


http://72.14.253.104/search?q=cache:pyDt_xQxDuEJ:db.npa.gov.tw/count/doc/right5_12.doc+%E8%AD%A6%E6%94%BF%E7%BD%B2%E7%B5%B1%E8%A8%88+%E5%9B%A0%E5%85%AC%E6%AE%89%E8%81%B7+%E4%BA%BA%E6%95%B8&hl=zh-TW&ct=clnk&cd=19&gl=us&client=firefox-a

還有另外一個資料是來自大紀元時報

內容是說 民國八十四年到民國九十四為止 十年來執勤時遇襲「因公殉職」的警察多達三十人


http://tw.epochtimes.com/bt/5/3/2/n833401.htm

這兩篇報導都有明載資料出處 來自內政部警政署人事室的統計

跟你所說的大不相同

如果你有不同的資料來源 歡迎討論

若沒有 希望你下次在發表結論之前 可以先把資料備齊在說

不然很容易誤導大家 而且你的論點也很沒說服力

此外 我很想知道 你所說的

'死亡率遠低於你我工作環境下不幸的比率!'

是指哪個行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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