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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沒品的凌志休旅車主(更新偵查庭開完)

時速約75(該路段限速70)
所以你超速喔

超速上來廢話那麼多幹嘛?


國立法研喔 速限多少看得懂嗎

另外大家講話要小心一點喔
姑且不論逼車的行為對錯.但個人認為開車在道路上.能夠讓就讓心平氣和的比較重要.安全為上.
在台灣道路規劃不良.路小車多人又急的情況下.通常在路上都會有種默契在.雖說你在你該有的車道上.你也在時速內保持著.但我通常遇到想更快的人"通知了我"(叭我或閃我燈)我就會盡量靠邊讓給他先過了.
沒必要就因為自己也沒有錯.就硬著不讓啦.退這一步不會讓你損失甚麼.心情寬一些....
萬一遇上不講理.不怕法的無賴.意外發生了也不會比較好....
你只覺得你對.要告對方.或許也是方法.但不會是唯一的路.我遇到過很多不怕告不怕罰的無賴.說真的.你相信台灣的法律拿無賴有輒嗎?
kawa忍 wrote:
我當下馬上從右邊路肩(沒知識的人稱為機車道)...(恕刪)


天阿 您知識真高
小弟愚笨 都稱為機車道

別鬧了 ............................................................................
像我這樣沒知識的人
就無法理解為什麼是重傷害未遂......
隔壁機車版看到一篇文章標題"機車違規走路肩的後果" (不過我沒進去看內容)。
在這邊則是看到汽車逼機車要走路肩的文章。(還有一堆人認為機車就是該滾到路邊去,讓出兩線道給你汽車)

我開車,也騎車。大約三七比例。
我深深的感覺,開車的人都應該也去騎騎機車,騎一週。你就能體會大部分汽車有多可惡。(我知道有人會說機車也很可惡。那當然。只是以我自身經驗,汽車比機車更可惡)

我比較喜歡騎車,但是也越來越不得不開車。
有時候明明騎車比較方便(例如去科學園區內),但因為厭惡汽車的不友善,我也不得不選擇開車。

今天我騎車在外側,讓出內側給你過,這不好嗎?
一定要我開車佔著整條路,你也別想超車,你覺得比較爽嗎?

我想請問,當汽車一直不友善的對待機車,逼得機車族不得不開車時(例如我這種兩種交通工具兼備的人),對汽車有什麼好處?
汽車族是不是天真的以為把全臺灣的機車族都消滅,他們會轉而去搭大眾運輸,然後給汽車更寬廣的道路空間?
好奇後續發展,覺得可能過過埸就沒事

kawa忍 wrote:
這件事情已經發生有近...(恕刪)


酸言酸語真多! 支持樓主用本身的專業,加以發聲!讓那些人知道錯,但你也要
受的了嘴炮的人,光會說,碰到事,沒辦法用行動表示,發錯區更會被公幹!
將˙心比心如開車的遇到妳也是不願意但不逼車、{
法研所耶

而且還是國力了

可以告訴鄉民後續發展嗎
加油阿

希望勝訴了,寄給我看

小弟能跟你伸手要訴狀看一下嗎 ? 站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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