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邊則是看到汽車逼機車要走路肩的文章。(還有一堆人認為機車就是該滾到路邊去,讓出兩線道給你汽車)
我開車,也騎車。大約三七比例。
我深深的感覺,開車的人都應該也去騎騎機車,騎一週。你就能體會大部分汽車有多可惡。(我知道有人會說機車也很可惡。那當然。只是以我自身經驗,汽車比機車更可惡)
我比較喜歡騎車,但是也越來越不得不開車。
有時候明明騎車比較方便(例如去科學園區內),但因為厭惡汽車的不友善,我也不得不選擇開車。
今天我騎車在外側,讓出內側給你過,這不好嗎?
一定要我開車佔著整條路,你也別想超車,你覺得比較爽嗎?
我想請問,當汽車一直不友善的對待機車,逼得機車族不得不開車時(例如我這種兩種交通工具兼備的人),對汽車有什麼好處?
汽車族是不是天真的以為把全臺灣的機車族都消滅,他們會轉而去搭大眾運輸,然後給汽車更寬廣的道路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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