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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號已和解)車禍 剛滿兩歲的new cuxi遭遇路中開車門的襲擊

yctlkk wrote:
告吧,連申請調解也省...(恕刪)

昨天打給承辦員警.我問他.我有提出調解申請
我也要提出告訴.他說要取得調解不成立書才能提告!

我在網路上得到的資訊是.沒調解不成立書還是沒調解過
都可以向員警提出告訴申請.但到了檢察官那
檢察官看你沒調解.會叫你在去調解委員會調解
這時候.檢察官把資料又送給警員.要警員提出調解

關於對方叫我直接去告他這點.檢察官的反應會如何
我就無從參考了.所以我還是申請了調解!

我體傷車損都損失不大.我在意的是對方犯罪後對我的態度
真要告.我一次告兩位.痛的應該是對方
我有足夠的時間來應付.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就當做是人生的一次經驗與學習!

感謝你的意見.足供我參考!
lin5205520 wrote:
昨天打給承辦員警.我...(恕刪)

觀加害人態度,基本上對調解委員會的調解
不抱持多大希望,但既然員警要您調解就調解看看。
亦可略過員警偵辦略過調解,自行檢附事證資料具狀到地檢署提出告訴。
昨天去調解委員會.會中直接跟委員表明.對方要我去提告訴
我是來請調解不成立單。

肇事者依然沒出現.還是保險公司人員到場
一點誠意都沒有.連和解金額也一毛未提。

今天早上到交通隊向兩位肇事者提出告訴
已完成告訴筆錄。

呼!好好的過個年.再來應對。
建議版主:對方是公司老闆,事發當時他也是要載老婆去公司上班,所以理論上他們當時當是在執行公司業務,你可以改告業務過失傷害,這個會判得比較重.

kennyisman wrote:
建議版主:對方是公司...(恕刪)

我想.這個應該很難成立
而相關的文章又查詢不到
真的需要大師級的來回答了。

lin5205520 wrote:
我想.這個應該很難成...(恕刪)



別想太多啦 都已經提告了就等開庭吧

而且上下班怎麼會算是執行業務

除非它們工作內容就是在開車上下班而已

否則一堆人在上下班發生車禍的不都被告業務過失了

這只有在申請勞保理賠的時候才會成立...
請恕我卡個位
樓主加油
希望可以有好結果
ketsu019 wrote:
別想太多啦 都已經提...(恕刪)

今天敗讀了一篇文章
深深的了解業務過失傷害的涵義
應該很多人還不了解 我讀完感到驚訝

如果大眾對業務過失傷害有如酒駕一般的了解
相信很多人會因為車禍事件而提告或被告!

TheNewIpad wrote:
請恕我卡個位
樓主加...(恕刪)

謝謝你
我也希望能得到一個好結果!
lin5205520 wrote:
今天敗讀了一篇文章深...(恕刪)

根據小弟非專業鍵盤分析敘述如下
業務過失亦稱加重過失,謂"業務"有二說,
一是形式業務說,二是實質業務說(實務採之)。
依據最高法院89年臺上字第8075號判例,
有關業務過失致傷害須符合判例中所說要素,始可認其屬業務之範圍。
例如開計程車之人,在非營業期間開車載妻女出遊,
係屬日常生活上之自然活動,駕駛途中不慎發生肇事,
非基於業務上所為之行為,應屬普通過失。
亦有些許人以為領有職業駕駛執照,只要發生肇事就應屬業務過失,
那未領有職業駕駛執照應屬普通過失罪責還較輕?
其結果並非如此,要判斷是否屬基於社會生活地位所為
之行為,始符合刑法業務過失要件該當性。
和解什麼?當然是用力的給他告下去阿,對方是老闆耶~~~

你就算告了拿不到錢你也是這樣子窮光蛋一個阿,對方也還是老闆錢還是很多

你萬一真的給他告贏了獲得賠償,老兄你賺到了你,他是老闆給你個幾十萬百萬的沒差拉

,我跟你講這在我眼裡絕對是個好交易,我之前被一個撿紙箱的闖紅燈撞了,XD有夠雖小

,醫藥費有的沒得加一加三萬多塊錢,他就跟我下跪了,連住址都給我了叫我去看他們家

,就算我告他我看他也吐不出什麼屁了,雖然對方肇責100%,唉。

我另一個朋友就不同了,他被公務員撞斷一條腿,我那朋友本身就是個無賴性格的人,就是

那種台客然後成天花天酒地把妹不務正業的那種,對方直接賠了20幾萬,我那朋友左腿

骨折已經好了,用這個賠償金買了一台中古車跟LV的東西,就這樣花完了,就說他花天酒地

壓根無賴了。

原PO我跟你說,這無關正義無關態度,我們人活在這世界上為的事情幾乎都是以自身利益去作

優先考量,對方是老闆你千萬要利用這機會好好的作對你有利的事情,如果你有所顧忌的話,

那麼你可以找幾個冠勉堂皇的理由說服自己,比方說你是為了正義、為了法律、甚至把得到

的賠償金捐個幾趴出來作善事也好,不管怎樣你能夠說服自己師出有名就可以了,因為你的

或者是別人的心理需要一個理由,但我告訴你

老話幾句,他是老闆,他不痛不癢,即使他賠了你很多錢,他還是老闆,他還是這樣的態度

你不是老闆,你只是個騎小綿羊的普通人,你拿不到賠償金你還是一樣在社會基層拼命往上

爬,對了!你還是要騎小綿羊,但是你有沒有想過,假設你拿到了50萬或者是100萬的賠償金

,你瞬間就有半桶金了,在這個普遍22K的社會下要存到這些錢對基層的人來說是很久的,

你要是拿這些錢去買個中華電信股票好了,依照每年的股利去滾再加上你上班的錢,老兄~

這門生意你覺得要不要告下去呢?還是你想要多騎小綿羊好幾年再買車買房?

對方可是老闆唷,他不會因為你這些小傷而有所損失,但是你卻有機會從這個老闆身上

拿到正義順便附帶一些利息,這門生意千萬要跟他賭,反正你賭輸只是繼續騎小綿羊,

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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