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藍冰晶 wrote:
應注意而未注意啊
這肇責跑不掉的
前面第一台計程車更慘,過失致死罪...(恕刪)
你想害死更多人嗎?
傳輸錯誤知識,連新聞都不認真看完,四處危言聳聽,真的很沒有道德!
kan38 wrote:
你想害死更多人嗎?
傳輸錯誤知識,連新聞都不認真看完,四處危言聳聽,真的很沒有道德!
就是那個光 wrote:
帝王條款在汽車上大家...(恕刪)
trooper.ch1985 wrote:
喲..跑來隔壁樓玩告狀戴帽子這套嗎?? 厲害厲害..
看看這幢樓吧, 人家樓主只是說點看法而已, 被砲成甚麼樣? 都說心胸狹隘還不信, 您們是帝王一族嗎?
終於理解為什麼機車上國道會有危險性了~!!
高速公路你重機出了甚麼狀況摔了車, 後方駕駛反應不及輾過去, 不就是挨到"應注意未注意"這天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