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

麻煩管理員幫忙刪文 謝謝

照開版大大說的狀況 小貨車問題較多要負責70%以上吧轉彎未讓直行 機車駕駛速度過快未注意前方道路狀況負責30%
我只能說剛考上駕照 還是乖乖騎一陣子吧 看照片就知道機車衝很快了
dai23 wrote:
這是另一角度的照片小...(恕刪)


原來你是澎湖人~不是台灣學生過去的喔!?
那我建議你們雙方家長談一談怎摸處理就好!
別上法庭了!

比例原則也不是重點~
因為我會選擇多賠一點給機車!
澎湖人喜歡和氣談事~這不是台灣的處理方式!
我去互相請吃飯~大家方便就好!
我會多賠錢和醫藥費給對方小孩!

讓他學經驗~新手要小心!
我也是半個澎湖人!
我會多賠你~哈哈!
原來是在那喔!早說嘛~
澎湖車少,可是還是有超速拍照阿!要注意~

可是有但書喔!小孩也要是澎湖人!(這是我的重點~)
出示身分證我就願意賠多錢~我可以負擔這場車禍多數原則!
我喜歡澎湖!狠愛~粉愛!
不想傷到自己家鄉的人!
所以我會先送上慰問金!
我的家鄉習慣,在台北我不是這樣!看情況~
是我理虧還是對方!
在家鄉我是看情面,看經濟狀況!

在台灣我就會走法院!法院怎摸判我就接受~
我不想和解了!對方撞我~我不想說了!上法院講~位置圖+記憶力好一點!
我會去調路口攝影~我會和法官講~我停下來了!我也讓一台車了!絕對路權是怎摸轉彎才對?
意思就是轉彎車都沒有路權,大家都不用轉彎停下來,看來車在轉!有人加速撞我也是我的錯?
這摸強盜理喔!
直行車優先 小弟也是這點獲得對方理賠
相信你的判決應該對你有利

另外建議一點 傷口的圖片
1.不會影響判決
2.會對不敢看傷口的人造成困擾

有機會的話 能否取下....
EVGA Associate Code: SWIH6ERANPX1SIU 有需要請自用

翔仲科技 wrote:
以前老人家常交代出門要注意,稍讓一下"不會死",看過很多事故後,終於覺得老人家是"對的"!所以現在同樣也交代兒子出門要"讓一下",才不會跟上帝SAY"我沒錯"!


不能再更同意了,

在路上跑,招子放亮點,遇到瘋瘋癲癇的駕駛,誰跟你講路權啊?抓一下煞車讓一讓,慢幾秒不會死人的,撞到了可是麻煩一大堆唷。

來到高雄也好一陣子了,也弄了輛塑膠車來騎,每次遇到紅燈好像都只有我像傻瓜一樣乖乖停車,絕大部份的機車都直接給它噴過去,都不怕被撞耶。我遇到在路口右轉的機車右轉都直接加速,從來不檢查左方來的直行車狀況,都不怕死的。真的有那麼急嗎?

考到駕照算不得什麼,出車禍也不意外,該學的還很多呢,好好養傷吧,再次上路行車時,記得做個心平氣和的安全駕駛,學習防衛駕駛,小心駛得萬年船。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7款[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從95年修法之後,已將第102條1項7款[原6款]的但書[轉彎車已達中心線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刪除,簡單的說:就是直行車採絕對路權。


只要是已行駛到道路之交岔路口,直行車即享有絕對路權,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直行車有沒有超速情事,但亦只是與有過失,在實務上的認定還是以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為肇事主要原因,原本95年6月30日之前,該項規定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但已於95年6月30日做修正,因此只要車輛進入交岔路口,轉彎車即應禮讓直行車。



向對方求償吧。

小青蛙01 wrote:
原來你是澎湖人~不是...(恕刪)


聽你說的好像確實是這樣 我雞皮疙瘩都起來了

超級貼切啦!!因為澎湖很小 很特別

澎湖當地通常牽一牽很容易都有認識 撕破臉難保之後不會在哪裡遇到

現在或許沒有關係 但是說不定明天你把上他女兒.....很難說

當然要在身體狀況OK沒有傷到要害之下 講一講 沒事就沒事了

如果騎車的態度不要太差 有心和解 我想貨車司機如果是正港澎湖人會很大方處理


上個月我家旁邊路口兩台汽車車禍 騎中一台休旅車車頭都毀了 不過雙方人都沒事

等警察來的空擋也是笑笑的互相討論"案情" 我想 這就是澎湖人吧!

只要人沒事 就沒事

不良歐吉桑 wrote:
不能再更同意了,。在...(恕刪)


常常聽到路上塑膠破裂的聲音,然後騎士一臉茫然地站起來..。


撞到了就算責任全都在別人身上,但是麻煩可一點都不會少,多讓一兩秒,至少不會慢上幾十分鐘。
對方不讓路,就是自己要讓,兩邊都不讓就撞了
人家是鐵包人,你是人包鐵,哪挨得起
還是要多讓讓,至少自己不會受傷白吃苦
先不管對錯 在路口看到有車要左轉 本來就應該減速
確定左轉車沒有要走 我方才得以直行 這是防禦性駕駛最基本的

看車撞成這樣 速度應該不只60
dai23 wrote:
聽你說的好像確實是這...(恕刪)


因為我在澎湖出過一次腳踏車車禍!
撞到沒注意看路的老婆婆!
只是輕微膝蓋嚓傷

賠錢+送水果+登門90度道歉!去了好幾次送水果慰問!
你看這就是我故鄉教我的做人處事道理!
老的最大~幼小的第二沒有理由!
我記在心裡!
連在澎湖坐客運!
我都起身讓老的,來台灣座了五年公車
沒有一天破例!我知道有人捷運都不讓老人座(博愛座~扯!)

故鄉長老教的~來台灣站公車變成習慣了!

我建議版主若是台灣人可以找澎湖教官去幫忙說情!
你會占到便宜!
相信我~可是也要和對方道歉啦!
對方會出錢!別說是我說的~

因為我也賣教官的面子~賣很大!
澎科大偷聽到了喔!我會負責賠~如果對方是找教官!
一句話~算你聰明!

在台灣~這場腳踏車車禍!我會請對方家屬和我道歉!(你們扯的法理!)
在澎湖~道理是老的最大,長輩說的算!(情理!)
  • 1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