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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4/30日阿羅哈客運司機行車糾紛案--無罪連署(於5月2日約20時將網址寄給阿羅哈客運)

支持大客車司機

支持大客車司機

支持大客車司機

1515151515............

odis wrote:
給阿羅哈客運:關於4...(恕刪)

ken8686 wrote:
當大車切過小車時~有...(恕刪)


大大我覺的你說的很有道理,可以聽聽看,你對小車的看法嗎,
odis wrote:
看來你反對大客車的暴力>小車的挑釁行為....(恕刪)



我從頭到尾有說~大客車的暴力>小車的挑釁行為....嗎?
您沒看到我都說小車行為是不對的嗎?
您那隻眼睛看到我袒護小車嗎?

我是針對標題~關於4/30日阿羅哈客運司機行車糾紛案--無罪連署
此案大車司機是被挑釁沒錯!但他畢竟先行訴諸暴力解決~在怎樣也不能合理化他暴力的行為
更何況司機還放下整車乘客~至車上乘客於不顧
再說一次~如果持械攻擊他人還能來網路上連署無罪的話~台灣司法真的是沒救



odis wrote:
大大我覺的你說的很有道理,可以聽聽看,你對小車的看法嗎(恕刪)

沒啥看法~錯就是錯~跟車體大小無關
此案本來就是小車錯在先~
大車駕駛EQ太差~明明可以檢舉就好~結果訴諸暴力相向....
剪車就是不對
故意在大車前面剎車
看了就火大
只是一個小屁孩俗仔而已
換作是我也很生氣

最愛威尼斯 wrote:
如果你不贊成我的觀點...(恕刪)

我覺得這二個事件不能混為一談
一個是車輛高速行駛中的大客車,一個是路口起步要轉彎大客車
正在高速行駛中的直行大客車,突然減速是一件很危險的事
要考慮到緊急煞車後車輛可能會翻覆,也要考慮後車是否會發生追撞的問題
小車切換車道會先閃燈再換道,後車見到前車自然會減速避免發生意外
所以在實務上或法規上,直行車優先是正確的
公車因為體積大又重所以起步慢減速容易,所以大車禮讓小車和行人是應該的
影片中的公車司機可能誤判或沒注意差點引起事故,所以這是公車司機的問題
以上二件完全是不同的狀況,所以請"最愛威尼斯"君不要拿來相提並論,謝謝!
他是聽不懂的
他只知道~大車要讓小車

煙銅管 wrote:
我覺得這二個事件不能...(恕刪)
菩堤本無樹 明鏡亦非台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支持司機+1

如果他今天遇到的是聯結車

有種在試看看

口邊一直問候人家老母咧
WilsonJJ wrote:
支持司機+1如果他今天遇到的是聯結車...(恕刪)


我大舅子是開聯結車的,人家可也很怕"小車"嘿~大部分開這大車的都工作得很辛苦,一出事可能小孩的下一餐就沒著落了.何況"大車"的耗材又貴,毛病又多,修起來很貴,一顆輪胎就兩,三萬,他們大都順順地開.
開客車,大貨車.....的工作時間長,人家可不比我們這些開"小車"的那麼悠閒.

有時候跟他聊,常會提醒我,儘可能不要開到這些"大車"的旁邊或前面,如果有事,雖然他們提早反應,也無法控制住車子,會很危險,如果聯結車緊急剎車,因為車頭跟後面的貨櫃只有一個點做連結,車頭會被貨櫃托著亂跑,連旁邊的車都可能遭殃.
所以遇緊急狀況,前車急剎,他們會適情況,旁邊車多時能不急剎就不急剎,那在他前面的"小車"如果玩他,那遭殃的一定是"小車",那是"大車"逼不得已呀~

煙銅管 wrote:
我覺得這二個事件不能...(恕刪)



哩嘛幫幫忙
你看行車紀錄器:A4剛超過去VIOS也緊跟者超車
研判右側車輛及車流量~時速大約在30KM/H左右
哪來高速行駛?

況且兩個車道都是直行車道~
當時A4要切出的時候,阿囉哈司機應該也知道VIOS可能會跟著切過來
此時按聲喇叭外加閃燈或許是不錯的方法
當然VIOS要往右切應該要稍看一下右後照鏡或者請他老婆轉頭確認右側是否有車~再切過去

說真的如果被VIOS挑釁之後~阿囉哈司機就超過VIOS後在他前面稍點一下煞車,還以顏色我覺得這樣就夠了

實在沒必要下車理論(重點是車上還有乘客及車掌小姐)


最愛威尼斯 wrote:
哩嘛幫幫忙你看行車紀...(恕刪)


老大怎麼見風轉舵了
之前你不是一直在那啥?
大車要讓車
大車讓小車
大車讓小車
不管怎樣大車讓小車

怎樣今天吃錯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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