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ta_force.tw wrote:台北市林森北路很需要您的正義執言歡迎來台北 我幫妳出太魯閣號的車錢另外...為何要到處PO呢? 直接檢舉不就好了?? 這種人她需要的是與論的壓力,只是檢舉她只花六百元就沒事了,又不是每次都被取締,她一定會再犯,一樣還是會仗勢欺人不過渲染開來了,第一是受到大眾的白眼,她會想到這段痛苦經驗,會收斂點,第二就是當她跟親友開車出去想這樣做時,親友不會像大眾不講話,反而會力勸她別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