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ongyao wrote:
要是敢吊銷那個駕駛的駕照,這裡就不叫台灣了..
民意代表到時候就會出來靠夭,說警察沒有按照規定指揮..
看到車子來了不會閃開,給民眾作了錯誤示範! 局長就會出來道歉,說會加強員警訓練!
搞不好家人還會上facebook,去替駕駛申冤取暖呢...
那駕駛又可以繼續開車殺人,反正在台灣要殺人,最好就是開車,記得喝點酒...
這樣就算酒駕肇事,關個幾年,搞不好又有假釋...:)
爛透了!!
這種殺人兇手最好趕快也抓關起來啦,完全沒在遵守交通規則...
...(恕刪)
紅色的論點我還滿認同的
現在的人肇事
動不動就說自己有精神疾病/躁鬱症/憂鬱症....等等
只能夠說
人不要臉則天下無敵
希望那個小貨車駕駛最後能夠被起訴抓去關+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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