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本來就是大七的,再加上機車自己要『闖紅燈』
大七本來就是開在自己的道路上,而且至撞擊到側面,所以根本不會有這條白癡條例!
而且如果照身份地位來看,這台摩托車騎士應該被告的很慘!
如果有良心一點的,應該是不會計較這點錢反而會幫他出修繕費用!
但如果年輕人態度不良,我看不但維修費用要出,還得出一點精神撫卹費用~
再加上一條闖紅燈紅單,違規改車『排氣管』,說不定會被判『公共危險罪』,因為有飆車之嫌疑!
不要再把這條『應注意而為注意』無線上綱了!
這麼短的時間內你要怎麼注意,你跟我說,你要怎麼注意~
再者,撞倒當下就已經看到大七緊急採煞車了,可見到大七是有意識到會撞倒摩托車,而身體自然反應煞車!
所以,要判這條天條,機率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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