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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圖]小姐~妳也回頭看一下吧~"碰"


everyday26 wrote:
3.機車屬於快車,故可行駛快車道,但不得行駛禁行機車道(恕刪)


機車怎麼會屬於快車?
怎可行駛於快車道????

designer721 wrote:
機車怎麼會屬於快車?
怎可行駛於快車道????


唉~~ 無言~~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designer721 wrote:
機車怎麼會屬於快車?
怎可行駛於快車道????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條
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 (包括
機器腳踏車) 。


汽車=快車

建議您詳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後
再前往考照或上路

m5clk wrote:
鍵盤車手換你開車照影...(恕刪)


鍵盤車手可能用跳車,然後說不是我撞的......
joyceesaka wrote:
1.闖紅燈
2.轉彎未看後視鏡與打方向燈
3.機慢車行駛快車道...(恕刪)


屏187線港東路口前後內側為禁行機車
Google Map地圖標示

A點路口內側為禁行機車

B點路口內側為禁行機車

stabilo1122 wrote:
屏187線港東路口前...(恕刪)


B點路口內側為禁行機車

那個內側可以給機車過啦~左邊有條路可以進村莊~

只是機車沒有待轉就轉過去 才會被撞

這條4縣道 ~幾乎都是當地人貪方便 趁沒車 不是闖紅燈 就是直接左右轉 常常出車禍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三條
八、車輛:指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器腳踏車)或以人力、獸力行駛之車輛。
第四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十三、機器腳踏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一章 總則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器腳踏車)。
第三條
汽車依其使用性質,分為下列各類:
六、機器腳踏車:
(一)重型機器腳踏車:
1.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
(1)汽缸總排氣量逾五十立方公分且在二百五十
立方公分以下之二輪機器腳踏車。
(2)電動機器腳踏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
力逾五馬力且在四十馬力(HP)以下之二輪
機器腳踏車。
2.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
(1)汽缸總排氣量逾二百五十立方公分之二輪機
器腳踏車。
(2)電動機器腳踏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
力逾四十馬力(HP)之二輪機器腳踏車。
(二)輕型機器腳踏車:
1.普通輕型機器腳踏車:
(1)汽缸總排氣量在五十立方公分以下之二輪機
器腳踏車。
(2)電動機器腳踏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
力在五馬力(HP)以下、一.三四馬力(電
動機功率一千瓦)以上或最大輸出馬力小於
一.三四馬力(電動機功率小於一千瓦),
且最大行駛速率逾每小時四十五公里之二輪
機器腳踏車。
2.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
電動機器腳踏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
力小於一.三四馬力(電動機功率小於一千
瓦),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四十五公里
以下之二輪機器腳踏車。

★三菱家族~中部團隊★  EVO-015  Evofamily.com
不曉得樓主目前協調狀況到底是如何了?
好懶猴 wrote:
B點路口內側為禁行機...(恕刪)

庄腳仔騎車不會管兩段式左轉的

不要說庄腳了,大城市也是差不多
只是大城市比較好而已

抓住光與影 wrote:
庄腳仔騎車不會管兩段...(恕刪)


比較怕死的 會先在路旁 等一下 看沒車 再過這四縣道~

保險保很大的 就像這小姐一下 直接轉彎 ...

所以來屏東走4縣道時 請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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