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doffy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恕刪)
謝謝~
害我對相關條例研究了起來
罰單上頭寫汽車駕駛人是正確的 因為規定在這條例裡頭(沒有區分汽/機車駕駛人)
只是相關的行駛規定仍需看
條例底下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以下是規則內容簡略摘取)
第 99 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
依下列規定行駛:
(並無規定 不能在單一車道 行駛兩台機車 只有規定須靠最左、最右 更詳細的內容請自行參酌)
樓主的情況也規定在這規則裡頭
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請自行參酌
真累 真多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