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切烏龍 wrote:算了 難怪常有人說認...(恕刪) 請問我哪裡無視了???請你舉出來我每項都回叫做無視的話那你隻字未提叫做什麼???笑點在哪???笑自己自問自答還拖朋友下水嗎???別再丟煙霧彈很難嗎???快把你的車修好吧 不懂就別亂改唷
其實, 我很想知道樓主最後申訴的結果, 到底能不能過關? 因為也有許多車友也是改高瓦燈泡耶...申訴被駁回, 應該還是可以再訴願吧? 如果最後真的過不了關... 那就等於上 HID or 魚眼 or 高瓦燈泡 = Game Over...
Q玉米~ wrote:1.我的頭燈令人目眩...(恕刪) 此車輛原廠H4就是55/60W12V清光或黃光不是HS1規格35/35W/12V...如野郎/T媽媽/SKWAY250等/歐規A博士/刺機250..仍然有使用HS1/35WHS1也可叫H4一樣都有超美的_/ _/那個監理站是怎麼驗車的
martinlai wrote:建議寫信去問飛利浦...因為你買了他們家的燈泡裝載車上...被police開罰?請問他們為何要賣不合法的燈泡給消費者..請他們對你這件事情做解釋如果您覺得不滿意,再去電消基會詢問,或是找公部門消保官查證個人認為是你碰到死要績效的警察....感覺只會欺負市井小民不然投書新北市長...運氣好應該會有人鳥你....(恕刪) 這個邏輯太奇怪了買顏射管來裝被取締的話難道也可以叫廠商負責??